中国人身险业务1982年恢复经营以来,短短二十多年,经历了由一家独大到多主体充分竞争、市场由小到大,逐步规范有序发展、功能由单一经济补偿到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全方位覆盖的发展历程。对于发展方式的实践与探索始终是贯穿行业发展历程的一条主线,产品形态由传统寿险逐步扩展为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连保险等多种形态并存,保险消费者日益多元化的需求逐步得到满足;销售方式由直销逐步扩展为个人营销、银行代理保险、新型渠道等多种方式,保险公司销售能力不断增强。正是全行业对于发展方式的积极探索和实践造就了今天的繁荣,人身险保费收入从1982年的159万元爆发式增长到2009年的8261.5亿元,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已超过4万亿元;正是行业整体实力的大幅提升使得中国保险业对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强力支撑,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管理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整个行业已经站在新的起点,步入了新的阶段,吴定富主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保险业要立足于新起点新阶段的客观实际,充分认识到目前行业的主要矛盾一是社会日益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与保险业有效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二是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与相对薄弱的行业基础之间的矛盾;三是行业发展与人才队伍现状的矛盾,这些矛盾、或者说客观实际需要每个市场主体和从业者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对于发展方式进行全面认识和总结,只有这样才能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推动全行业在新时期取得更大的成就。
 
  作为行业的一家新主体,人保寿险2005年11月18日恢复做寿险业务,至今才满五周年,但已经实现了从起步到飞跃的大发展,业务实现高速增长,开业五年来即实现连续两年盈利,发展成效凸显,公司实力、品牌影响和市场地位也得到大幅提升。公司规模保费由2006年底的8.49亿元快速提升至2009年的531.7亿元,超出行业平均增长271个百分点,2010年上半年则继续保持62.3%的快速增长势头,高出行业平均增幅28.2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11月18日,保费收入已达770亿元;开业五年的市场份额则由2006年底的0.21%提升至近8%,市场排名大幅提升至第6位。这一组数据的背后,正是人保寿险立足于中国经济环境和寿险市场的大背景,对于发展方式深刻思索后所确定的发展战略所取得的成果。
 
  首先,我们坚信转变发展方式的内涵和灵魂是发展,坚持发展为*9要务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前提。中国保险业过去二十多年的发展成就促使我们立足于未来、立足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来思考发展方式转变问题,如果没有已经取得的发展成就,就不会有这样的深入思考和探索。同时高度关注保险业的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的偏差,发展方式应立足于市场需求,否则,就会丧失发展的基础,发展方式的转变就会止于探索、疏于实践。在新的发展时期,同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保险需求相比,同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及社会管理”职能相比,同保险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应有地位相比,整个行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大差距,这就更需要进一步通过发展来缩小这种差距。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发展,实现有效发展、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减少趸交是否就必定能促进期交的发展?放缓银邮渠道是否就必定能促进个险渠道的发展?收缩中短期是否就必定能促进长期业务的发展?二者并无价值好坏之分,也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更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寿险是靠销售成功而生存的保险企业,评价一种业务增长方式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它的实施结果及是否达到人们的该时期的目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提高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如果发展是有效的,健康的,可持续的,就应该加快发展,否则,就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也偏离了转变发展方式的初衷。
 
  其次,转变发展方式就必须对发展方式进行全面理解。目前,业内对于转变发展方式有不同的解读和理解,例如转变发展方式就是业务结构调整和发展速度调控,就是将缴费形式从趸缴转变为期缴,就是将保险期间从中短期转变为长期,就是将业务类型从投资型转变为风险型,就是将销售渠道从银行代理保险转变为个人营销,还有人认为速度与风险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发展速度快了必然导致很大的风险。其中有些观点很需商榷,但大部分观点更多是发展策略和表面现象,而并不能达到转变发展方式的真正目的,更不可能成为解决新阶段保险业所面临的主要矛盾的钥匙。我们看到的是;趸交业务占比高的公司从未出现大起大落,中短期业务从未引发经营风险,投资型业务不但为公司形成了大量资产而且还产生了巨额的利差溢,个人营销业务对公司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提高并无明显改善。只有全面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实质,才能深入理解转变发展方式的内涵,否则,就会大大削弱到转变发展方式的成效,难以达到转变发展方式的目的。
 
  对于市场主体而言,转变发展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产品形态上、不能归到缴费方式上、不能归到中长期上、也不能归到拓展渠道上,而应立足于是否能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否能够促进公司的快速有效发展,是否能够提升公司价值上来,是否能够有效发挥保险业的“三大职能”上来。人保寿险过去五年的发展正是着眼于以上目标,实行全国大集中的管理模式,严控成本,开源与节流并举,积极探索规模效益化的发展之路,在业务高速增长的同时开业仅五年的公司已经连续两年实现盈利,这充分证明了公司发展的有效性,更为重要的是,公司所收获的不仅仅是提前进入盈利期、内含价值和评估价值的提升,这种价值更多的体现在社会职能的发挥、社会影响的提高、行业地位和队伍士气上。可以说,人保寿险的发展成绩全部得益于对于科学发展观和发展方式的全面理解和积极探索。
 
  对于行业而言,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在于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职能是否得到了充分发挥。而以上职能的发挥的前提在于构成行业的各家主体是否能够做大做强,只有这样才有充分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能力,才能体现对社会的价值,才能对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名人名言:人的一生,想要幸福,就要有预知未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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