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建立公告制度的通知》(国税发〔2006〕161号)规定,现将2014年第3季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变动情况予以公告。
 
  凡对表中事项和内容有质疑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贵州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反映。公告期间无反映的,公告完后将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熊玉剑 文蓉
 
  联系电话0851—6906056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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