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部署的*9年,做好全年预算管理工作意义重大。2014年预算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围绕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健全体制,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完善预算执行制度,强化财经政策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按照厅党组工作部署和上述要求,2014年预算处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1.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税制改革对收入的影响,正确处理实施结构性减税和保持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的关系,完善收入调度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完成全省财政收入预期增长10%左右,达到3700亿元的目标。
  2.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改造资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规模,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3.完善财政收支分析制度。研究制定财政收支分析数据源采集方案,建立与厅内处室、省有关部门以及市县的信息会商机制。建立月末预测与月初分析有机结合的工作制度。加强对骨干企业、主要行业、重点支出以及预算执行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预算执行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促进税收依法征管。强化支出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管理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硬化支出预算约束。
 
  二、提升预算编制水平
  5.优化编制工作机制。提前启动预算编制,实行标准预算编制周期制度。修订预算编制工作规程,优化财政与部门、财政内部预算编制流程。推进开门办预算,完善评审专家库,优化评审流程,扩大评审范围,强化结果运用。
  6.完善预算供给政策。规范公务支出供给政策,完善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差旅费等供给标准,建立公务支出供给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非税收入调控管理办法,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完整性、规范化和统筹力度。
  7.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入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实事求是,科学安排,保证各项重点支出增长。
  8.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按照“同方向、同领域”的原则,继续推进项目支出清理整合。力求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压缩专项转移支付1/3以上。净化支出内容,清理取消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项目,清理下划不属于省级事权的项目。建立专项资金退出机制,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细化预算编制,减少二次分配项目。
  9.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库建设,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标准,出台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文件,同步编制、审核、批复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10.加强政府预算体系管理。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力度。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统筹安排本年收入和上年结余,压缩结余规模。
 
  三、完善预算执行制度
  11.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省级预算支出进度定期分析与通报制度,强化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收支调度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细化硬化财政结余结转管理措施,使2014年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5%以上。坚持“摸清底数、健全机制、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原则,摸清财政存量资金底数,加大对沉淀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的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强对市县结转结余落实工作检查督查。
  13.提升专项转移支付绩效。加强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定下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办法,下放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审批权,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14.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研究制定省级预算信息公开方案,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加强对市县预算信息公开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强化对预算公开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市县预算信息全面公开。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5.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规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的分类管理。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充分考虑常住人口等客观因素,研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标准支出测算办法,逐步缩小区域间财力差距。
  16.调整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制定我省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大财力调节力度,努力实现县级政府财力与保障责任相匹配。建立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对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责任情况的监控和检查。
  17.研究省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梳理现有的省与市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析存在的问题,充分考虑省内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管理效率,兼顾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积极性,研究提出划分省市县支出责任的意见。
  18.积极做好税制改革相关工作。密切跟踪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动向,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营改增”和消费税、资源税等相关税制改革工作,研究税制改革对财政收入规模和地区结构的影响。
 
  五、强化财经政策管理
  19.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全面清理规范各级政府出台的财税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各类对区域的税收优惠、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清理规范对企业的税费减免、先征后返、低价出让转让土地和国有资产等政策,清理规范对个人的税费减免和先征后返等政策。
  20.强化政策协调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财政政策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健全财政政策决策机制。加强政策调研和分析论证,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财政政策的制定和管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1.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试编省级财政三年滚动规划,推进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提前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评价办法,并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实现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的可持续性发展。
  22.加强重大问题前瞻性研究。紧盯《预算法》修订进展,积极研究新预算法对现行政策法规的规范和修正,提前做好有关政策修改和完善的工作预案。结合财税体制和预算管理的政策实际,加强对重大财政政策研究。
 
  六、提升预算服务水平
  23.建立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机制。比照财政部方案,研究制定我省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办法,重点加强对市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收入质量、支出结构、预算信息公开、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供养人员等方面的评价,引导市县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4.积极配合人大审计监督。根据人大预算审查决议有关要求,主动邀请省人大财经委、预工委调研预算管理工作,增强预算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共识。履行审计牵头责任,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注重审计成果利用,建立规范高效的审计配合工作机制。
  25.加快数字预算建设步伐。加强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库管理,更新预算系统FTP服务器,完善预算指标平台管理,建立省对下转移支付动态对账机制,加强各项预算数据归集、整理和开发,实现省市县数据信息实时共享,推进数字预算建设,服务数字财政发展。
  26.加强队伍和系统建设。巩固和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结对共建和会商帮联工作。强化问题意识、服务观念、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处室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加强财政预算系统沟通联系,强化系统互动,推进一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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