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及各直属单位: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1996年财政部制定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各单位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对规范和加强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单位经营管理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规范”已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完善。
为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执行现行“规范”的情况和对现行“规范”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财政部于今年10月向全国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14〕47号),根据财政部的要求,现将有关问卷调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规范”修订问卷调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注重选择重视会计基础工作且执行“规范”比较好的单位参与调查问卷,各单位要按时认真填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调查问卷”(见附件1)。为*5限度收集“规范”修订意见和建议,各市(州)选择参加调查问卷的行政单位不少于20户,事业单位不少于20户,企业单位不少于50户;各县(市)参加调查问卷的行政单位不少于10户,事业单位不少于10户,企业单位不少于20户;省直各主管厅局及其所属单位参加调查问卷的应不少于总户数的50%。
二、及时收集整理调查问卷情况。各市(州)、县(市)会计管理机构负责本地的调查问卷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省直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调查问卷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按时报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调查问卷汇总情况”(见附件2)。
三、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各市(州)、县(市)会计管理机构、省直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在完成各单位调查问卷收集汇总工作后,请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情况及本地、本部门参与调查问卷所有单位的有效问卷的电子版一并打包压缩发送到省财政厅指定的电子邮箱:28355003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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