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的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134.49亿元(指市区新体制决算数,下同),同口径对比增长12.1%(同口径是指按照新体制进行换算,下同),完成年度预算103.8%。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52.32亿元,同口径增长14%,完成年度预算的101.3%;省级补助收入45.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3亿元;区级上解收入22.53亿元;调入资金1.65亿元;上年结余6.57亿元。市本级地方财政总支出129.23亿元,增长13.9%,完成年度预算99.8%。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88.62亿元,增长16.9%,完成年度预算的100.2%;补助区支出32.81亿元;上解省支出5.4亿元;调出资金0.62亿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5.26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21亿元,净结余0.04亿元。
 
  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市本级地方财政总支出减少0.74亿元,主要是根据与省及区结算的情况,上解省支出和补助区支出分别减少0.72亿元和0.01亿元。
 
  根据市本级部门决算汇总表,2013年度,我市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5亿元,较上年支出数下降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5亿元,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亿元,较上年支出数1.45亿元下降了20.5%;公务接待费0.14亿元,较上年支出数0.34亿元下降了58.6%。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5.54亿元,增长38.3 %,完成年度预算的105.4%。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89.38亿元;省级补助收入3.89亿元;调入资金0.62亿元;上年结余11.6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2.45亿元,增支27.8亿元,增长43%,完成年度预算的99.7%。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90.18亿元;补助区支出1.6亿元;调出资金0.6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09亿元。
 
  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了0.05亿元,主要是补助区级支出减少了0.05亿元。
 
  (三)部门决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市本级部门总收入137.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01.2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5亿元,占部门当年收入的73.7%),比上年收入增加10.6亿元,增长11.7%。上年结余36.4亿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2亿元。市本级部门总支出96.5亿元,比上年增加7.3亿元,增长8.2%。其中,基本支出33.6亿元,占34.9%;项目支出62.1亿元,占64.4%。收支相抵后结余41.3亿元,减去结余分配0.3亿元,年末结余41亿元。
 
  二、财政运行的主要成效
 
  201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优化财政管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增强财政运行绩效,激发财政队伍活力,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90.53亿元,增长13.5%,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68.6%,省政府部署的10件为民办实事和市委、市政府承诺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兑现。市本级教育、科技、农业等三项法定支出分别增长10.1%、14.6%、10.5%,均高于一般性经常性收入9.3%的增长速度。
 
  全力促进“三农”发展。农林水事务支出11.16亿元,增长14.5%。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加大财政扶贫“整村推进”力度。共发放惠农补贴6,214万元,受益农户达9.8万户,基本实现水稻种植良种全覆盖,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推广橡胶良苗。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8个镇、88个行政村、614个自然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修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6宗,受益人口3.8万人。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整治土地和农田2.03万亩,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农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1.4万人次,提高农民种养技能,带动农民增收。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24.2亿元,增长14.1%。以奖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学前教育,支持14所公办乡镇幼儿园建设,新增学位4,950个;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小学生、初中生公用经费生均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生.年、900元/生.年,受益学生23.2万名,并在全省率先按1,200元/生.年标准保障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资助7,62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支持11所中小学14个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
 
  支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亿元,连续第6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均高于省内其他市县。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360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重度残疾人以及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待遇。支持农村敬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实现全市19个街道(镇)164个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
 
  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支出32.6亿元,增长4.9%。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07元、280元。支持公立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能力建设,适应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完成228所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保障支出5.2亿元,增长32.2%,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和库区移民危房改造。撬动社会贷款16.22亿元,推进10,453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比省下达计划多开工553套,完成计划的105.6%。按时完成3,500户农民、88户水库移民危房改造任务。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助推经济发展。
 
  安排产业扶持资金5.83亿元,增长41.0%。落实产业园区发展政策,重点扶持工业、航运业、会展业、金融业、旅游业、文化产业等,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伴随着财政资金杠杆撬动和财税政策激励的持续发力,招商银行、大印橡胶集团、华谊电影公社顺利落户海口。其中,经过审核,大印橡胶集团还成为我市总部经济奖励政策出台以来认定的*9家总部企业,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在海口发展的积极性。通过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推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等,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通过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及扩围工作,实施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优惠政策,取消、降低和免征7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效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
 
  (三)盘活用好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通过分析省级财政对我市转移支付的情况,进行资金测算和任务分解,为各部门安排相应的前期工作经费,为争取上级支持资金提供保障,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51.99亿元,同口径增长16.6%,比全省平均增长水平(14.8%)高出1.8个百分点,比其他市县平均增长水平(14.5%)高出2.1个百分点。
 
  多措并举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制定了《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方案》,对市本级预算单位的600个实体账户余额和集中支付历年结余资金情况进行摸底和情况分析,对于不能及时安排使用的资金进行部门内部、部门间或跨年度调剂,全年通过压缩公用经费、清理结余结转,共盘活存量资金7.58亿元。
 
  统筹管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会同市国资委对海口市市属13家国有企业及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进行了国资收益调研,通过梳理资产来源、债务成因、收益走向等问题,重点分析企业资产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促进企业改进管理,为资金调度提供决策依据,也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夯实了基础,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扎实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行效率。
 
  推进以项目库为基础的预算编制改革。改变了长期以来以资金为导向的、仅仅立足于本年度总预算盘子平衡的部门预算编制方式,深入推进基于部门职责的项目规范体系建设,以部门的职责来约束和规范整个部门的项目申报,将各项财政资金统筹纳入项目库管理,特别是对于跨年度项目的资金安排更具统筹性和延续性,能够有效增强项目的稳定性、目标导向性和可比性,为实现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打下了基础。
 
  制定新一轮市区间财政体制调整方案。为激励各区加快发展、增强区级财政统筹能力,新方案更加侧重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匹配,对区级财政给予更多支持,并进一步优化了市对区的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对三个开发区,经费保障继续实施管建分离的办法,通过“核定基数加增收奖励”的财政体制,支持其经济协调发展。对计划单列镇制定专门的财政体制,实现财力总体下沉。通过此次体制调整,2013年共下沉财力7.45亿元。其中,通过税收分成调整,市对区让利1.68亿元;市对区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1.32亿元,增长6.1%。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增加4.45亿元。
 
  改革促进支出进度的方式方法。为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继续实时监控各部门支出情况、实施通报、约谈等制度的同时,草拟并经市政府审议出台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门内部也印发了《海口市财政局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的暂行规定》,分别对各预算单位的支出情况和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处室的预算执行情况加强了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做好预算支出执行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
 
  试行账户统筹管理改革。为更有效地盘活存量资金,我市创造性地开展了账户统筹管理改革试点。即由财政部门设立一级账户(总归集账户),各预算单位的账户作为二级账户,将预算单位开设在各个商业银行分散的账户资金全额归集到一级账户,一级账户与二级账户之间实行实时动态互为调拨,对归集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定期存款、7天通知存款等多样化的理财。根据5家预算单位试点情况,仅利息收入就由试点改革前的7.4万元增加到51.3万元,解决财政资金沉淀问题,有效实现了现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完善国库管理改革。针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在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通过集中支付将资金拨回单位实体户、差额单位未实行国库支付等问题,2013年以来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国库集中支付的程序,提高了资金拨付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覆盖率也达到了100%,同时将预算单位外的11家临时机构也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从资金性质看,绝大部分财政资金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及价调基金等,整个国库管理的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五)健全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为确保财政资金效益*5化,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都有所增强。开展收入征管质量监督检查,查出违规问题资金超过2亿元,督促76家单位、企业补缴税款9,065万元;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重点对21个民生项目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口2010年以来的99个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与各区财政局联动,健全乡镇财政监管机制,提升了会计监督检查的规模效应。逐步建立健全了财政监督检查的业务管理、资料审查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了财政监督有效性。
 
  2013年,面对更加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我市主动应对,财政改革的范围和深度都前所未有,也契合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财政改革的部署,海口财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历史欠账很多,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需求大,财政收支矛盾仍非常突出;财政支出进度缓慢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财政和预算部门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力较大;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附录:
 
  海口市本级2013年财政决算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农业、教育、科技支出按法定要求增长情况的说明
 
  2013年教育、科技和农林水事务三项支出合计21.17亿元,增长10.6%,其中:教育支出12.19亿元,增长10.1%;科技支出1.56亿元,增长14.6%;农林水事务支出7.42亿元,增长10.5%。教育、科技和农林水事务三项支出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二、关于2013年市本级一般预算结转情况的说明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结转下年支出5.21亿元,比2012年减少0.55亿元。资金结转情况如下:
 
  1.2013年当年省下达公共财政资金结转4.24亿元,分别有: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结转0.01亿元,公共安全结转0.14亿元,教育结转0.30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结转0.14亿元,医疗卫生结转0.15亿元,节能环保结转0.3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结转0.02亿元,农林水事务结转1.07亿元,交通运输结转0.03亿元,资源勘查电力信息等事务结转0.29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结转1.1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结转0.39亿元,其他支出结转(包含结转金额100万元以下科目合计)0.19亿万元。其中结转金额在0.1亿元以上的项目有: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0.14亿元,成品油价格补贴0.10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0.11亿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0.10亿元,农场属地化改革经费0.17亿元,海堤建设项目资金0.12亿元,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补助资金0.24亿元,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0.10亿元,广告园区补助资金0.25亿元,现代服务业试点补助资金0.4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专项0.28亿元。
 
  2.2012年(含)以前年度省下达公共财政资金结转0.97亿元,分别为:节能环保结转0.03亿元,农林水事务结转0.23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结转0.14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结转0.22亿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结转0.34亿元,其他支出结转(包含结转金额100万元以下科目合计)0.01亿万元。其中结转金额在0.05亿元以上的项目有: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0.16亿元,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资金0.05亿元,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0.08亿元。
 
  3.资金结转主要原因:(1)省财政厅2012年11-12月份下达本年公共财政资金共计3.27亿元,由于该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导致当年未能及时分配完。(2)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未分配0.10亿元,该项资金需待下一年度提出分配方案后方可未支出。(3)公共租赁住房0.28亿元,因项目未开工或施工进度缓慢等原因,导致发改委迟迟不能下单拨付。
 
  三、2013年总预备费安排情况
 
  2013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数1.5亿元,已列支1.24亿元,主要项目(300万元以上)包括:
 
  1.拨付生活垃圾运输缺口资金0.03亿元。
 
  2.拨付桂林洋三所高校灯控和监控工程资金0.08亿元。
 
  3.拨付海口至哈尔滨跨海旅客列车奖励资金0.03亿元。
 
  4.拨付检察院业务经费0.03亿元。
 
  5.拨付2013年教育专项工作奖励资金0.05亿元。
 
  6.拨付海甸小区和甸昆小区电梯与防水改造进度款0.08亿元。
 
  7.拨付应对H7N9禽流感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补贴资金0.09亿元。
 
  8.拨付交警支队隔离护栏建设资金0.29亿元。
 
  四、2013年部分科目未完成预算的说明
 
  2013年,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中,国防、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商业服务业等、国土海洋气象等、粮油物质储备、其他事务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1.9%、85.8%、74.6%、88.4%、83.3%、95.5%、95.4%、96.1%。国防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是:年初安排指挥所保障楼改造项目100万元,由于大力提倡厉行节约,严禁楼堂管所建设,因此该项资金未支出,年末收回用于平衡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是: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城乡低保及五保户等项目资金优先从低保专户结余(2012年专户结余7,942万元)中安排使用。
 
  节能环保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尽管2013年我市获得省专项补助资金较2012年有所增加,但列支该科目的省专项补助资金未达到年初预计数,缺口4,45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

  (一)预算编列该科目省级转贷地方债资金预算2.22亿元,实际执行时按执行情况仅列支0.9亿元,1.32亿元改列支其他科目;
 
  (二)部门待分里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大行动项目,年初预算编列在城乡社区支出科目,实际分配执行时改列其他科目。
 
  农林水支出科目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列在该科目的扶持产业发展专项1.1亿元,实际执行时按执行情况改列其他科目。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列在该科目的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由于执行时项目实施缓慢,调整5,000万元安排用于其他项目支出,改列其他科目。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尽管2013年我市获得省专项补助资金总额较上年增加,但列支该科目的省专项补助资金未达到年初预计数,缺口661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科目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年初安排的粮食企业政策性补贴专项实际仅支出2,899万元,年末收回192万元用于平衡预算。
 
  其他支出科目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总预备费年初统一编列在“其他支出科目”,实际执行时该列到相对应的科目。
 
  五、2013年部分科目超出预算较大的说明
 
  2013年,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中,医疗卫生、金融、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科目分别完成预算的132.4%、170.6%、138.5%。科目超出预算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加大对我市的医疗卫生、金融、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科目的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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