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海南省、海口市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海口市有关部门近期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公务消费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海口市财政局拟定并报市政府印发了《海口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海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按照市纪委部署起草了《海口市公务接待暂行规定》,首次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全部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并实行限额管理,大力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并对各项报销单据严格审核,控制行政成本。今年前七个月,海口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4.3%,其中公务接待费用下降53.2%,会议费下降35.6%,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下降3.9%,因公出国(境)费用下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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