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利林,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投委办主任。负责市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预编办)、国库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室。负责市财政局和市投融资办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室。
 
  曾荣获“2006-2010年全省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有其参与的《合肥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营管理效益情况的调研报告》曾获得2007-2008年度合肥市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预算处
  1、负责预算编制和管理,汇总编报全市财政收支预算;
  2、负责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
  3、根据市级年度财政收入计划测算财力,编制市级综合财政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草案,负责组织年度预算论证;
  4、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考核县区和市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
  5、负责市级综合财政预算的调整,并组织年度预算追加听证;
  6、负责罚没收入和罚没物资的管理;
  7、贯彻和拟定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
  8、拟定市与县区分配政策,负责市以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
  9、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部门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等;
  10、指导县区预算管理和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国库处
  1、负责市本级预算执行。编制市级预算收支旬、月报,反映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负责国债专项资金的转贷、拨付;办理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存款;
  3、负责办理与省财政厅及各区财政的年终结算工作;牵头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汇总编报全市财政收支总决算和全市部门决算;
  4、负责办理国库资金的调度和预算内外资金的划拨;办理市级预算收入的退库;
  5、统一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的银行账户;
  6、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理市本级各专项资金(基金)账户的开设、拨款及相关账务的登记、对账工作,会同有关处室对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管理市级政府偿债准备金;对地方政府偿债准备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指导县、区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全市总预算会计电算化工作;
  9、提出和拟定市级及其以下各级国库管理办法和具体支付制度;
  10、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1、负责协调人行国库、商业银行、税务部门之间有关工作。
 
  人事教育(离退休工作)处
  1、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
  2、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评比表彰工作;
  3、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5、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a}*]干部离任审计的有关工作;
  6、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等;
  10、负责局质量管理体系总要求、文件控制、管理承诺、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全局机关职责权限与沟通、内部审核、持续改进、纠正措施及纠正措施及管理评审的归口管理。
 
  监察室
  1、监督检查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本局党员、干部实行监督;
  2、协助市财政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机关党委、人教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教育;
  3、监督、检查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4、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对明确由市财政局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市财政局党组进行分解、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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