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我省国税系统的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湛江市国家税务局、信宜市国家税务局5个单位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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