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税系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聚焦“四风”整治改。牢牢聚焦“四风”靶心,制定“两方案一计划”,对积弊以久的“老大难”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下猛药、治沉疴,力促“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按照“四个把握好”的原则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周密部署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检查,深化“三清三察三审三治”工作,成立13个检查组,赴系统内14家单位,就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基本建设情况,“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报”等现象,“三公”经费、会议经费和专项资金,党政[*{a}*]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和干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等20项97个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检查,逐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在转会风方面,不但注重精简会议数量,更注重提升会议质量,采用视频形式召开系统内重要会议。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省、市局分别取消自行制发的涉税文书报表占制发文书报表总数的92%和97%。增加涉税即时办税项目、压缩限时办结项目时限、减少办税环节等措施办法。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全系统70个县(市)、区局及部分基层税务所(分局)的办税服务制度落实、办税环境建设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业务规范落实情况等进行明察暗访,并纳入绩效管理实行考核。截至目前,开展明察暗访共计882次。
 
  以上率下深入改。建立[*{a}*]干部三级基层联系点制度,全系统共建立各级基层联系点2053个,确保联系点全覆盖。积极发挥联系点作为活动示范点和排头兵的作用,带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整改、深化整改,形成以点带面、遍地生根、全面开花的局面,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省局[*{a}*]班子成员走在前、带好头、作表率,深入各市、县(区)、分局(所)三级联系点指导整改工作。各市、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9责任人”的责任,对班子梳理出的问题整改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号入座分领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等,形成整改“路线图”。*9批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上下联动、前后衔接,以上率下,攻坚克难,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落实“三单”全面改。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公示清单”的“三单”制度,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逐条逐项“*9时间”抓好整改。针对每一项问题,将整改措施细化为“检查纠正、督促落实、完善制度(废止、修订、新建)和调查研究”,并区分轻重缓急,规定整改时限。一方面有利于责任人自我加压,凡是能够及早解决的就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积极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作为留号项目,由相关责任部门深入调研,尽快拿出整改方案,进行限期整改或列入长期整改项目。
 
  建章立制长效改。坚持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紧抓制度之笼,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省局围绕队伍建设、绩效管理、作风建设、服务群众、廉政建设等5个方面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长期管用,以制度的形式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结合《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力推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范》,倾力打造便民办税四项工程(“暖心工程”、“绿色工程”、“阳光工程”、“清风工程”),将任务指标分解细化,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规范进户执法,实行省、市两级项目统筹,及时予以公告。打造“全职能”“一站式”办税服务厅,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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