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报考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和时间、档案号、联系电话。
2、原考试地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格式)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档案号、身份证号、级别、专业、通过科目名称、年度和分数、以及上传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电子文档文件名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报考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和时间、档案号、联系电话。
2、原考试地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格式)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档案号、身份证号、级别、专业、通过科目名称、年度和分数、以及上传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电子文档文件名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海南会计执业资格办事指南 高顿教育 2014-11-28 16:21:14
-
海南事务所资格审查新规 高顿教育 2014-11-28 16:21:01
-
海南会计资讯:提高注册会计师工资 高顿教育 2014-11-28 16:20:41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规创新多 高顿教育 2014-11-28 16:18:39
-
2015海南会计职称考试须知 高顿教育 2014-11-28 16:18:24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