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山东省济南市地税局高度重视,多方面入手开展落实工作,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研、汇报,积极寻求解决办法,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市今年有28432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减免税款6986万元,受惠面达到73.59%。

  一是开展税源调查,提高工作针对性。为摸清纳税人范围、特点以及税款预测的总体情况,对政策执行前期纳税人申报营业额2万以下,以及2万到3万的数据分别进行了统计,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预计该项政策共惠及全市14200户纳税人,预计每年将享受免税数额达到4540万元。

  二是充分为纳税人考虑,切实落实减免程序。为方便广大纳税人及时、充分地享受到税收优惠,按省局要求,采取了取消备案手续,纳税人照常申报,系统凭填报收入自动判断是否为小微企业并自动减免的办法,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同时,对省局措施及9月当月的按照差额申报减除项的过渡办法进行了讲解与宣传。

  三是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通过办税服务厅、地税网站、网上申报窗口设置浮动提醒、税企连线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纳税人宣讲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题培训,讲解政策范围、减免事项、申报流程等问题。

  四是跟踪政策实施,确保充分落实。今年年初通过在数据库调取数据,对取得的营业额2万以下但有税款入库的2408条信息下发各单位进行逐条落实。对确实扩大范围入库的税款要求分局逐户进行退库处理,对征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及提报,填补政策落实漏洞。

  五是直面问题,积极寻求方法解决。针对前期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如核对工作量大、国库审核办理退税程序较为复杂、个人出租房屋取消按次征收概念等,向省局建议取消代开发票先征后退政策、月内首次代开发票不满3万时暂不征税、同一月内再次开票合并收入超过3万时再进行补征。同时,建议增设税务征收系统自动合并计算收入功能,实现纳税人代开发票时自动核算本月开票收入总额,判断是否为小微企业,合并计税。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