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确保了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实。
(一)统筹谋划部署。今年以来,局党组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先后11次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按照《成都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成都2013-2017年实施意见》,围绕廉洁成都“五大体系”和“五大建设”制订了《成都市财政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成都市财政局深入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成都市财政局2014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成都市财政局[*{a}*]班子及成员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工细则》等制度、办法,对我局承担的47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和协办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级的职责和任务,并按照推进工作的时间节点建立了台帐,做到了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年终有总结报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组织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并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落实“一岗双责”。“一把手”总负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职责权限逐级抓好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层层开展专题约谈,签订责任承诺书,分层分级传递压力,落实工作责任,约谈[*{a}*]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35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廉政谈话累计42次。形成了逐级负责制,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了局机关纪委,组织选举了局机关纪委书记、委员,各支部明确了纪检委员(纪检员),同时抽调5名党员干部专职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协调,充实了工作队伍力量。三是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抽调4名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同志配齐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切实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证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今年,我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5次,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忏悔实录2》等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资料。二是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今年,全局组织党员干部党风廉政集中教育、专题学习16次,各支部、处(室)组织集中学习和专题教育24次,加强理论灌输和教育引导,不断夯实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认真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局党组书记先后2次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了廉政建设党课,[*{a}*]班子成员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对分管处(室)人员进行廉洁从政教育,累计24次。
(四)深化作风建设。一是聚焦“四风”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对正风肃纪“七项专项治理”、维护群众权益“九大专项行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做到定期盘点、心中有数,巩固整改成效。集中开展了“1+8+3”财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梳理查找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监督管理以及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923件,已经累计整改落实778件,对还不具备条件整改的145件问题也逐一落实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加强作风建设。制定了《局[*{a}*]干部联系指导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局[*{a}*]干部均确定2个以上区(市)县财政局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帮助各区(市)县财政局找准在思想、纪律、作风、工作、廉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局[*{a}*]班子成员深入对口指导联系点已达40余人次,做到了全程参与、全程指导、全程督促,以上带下开展活动。
(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激发干部队伍的进取心和创造力,营造团结、宽松、充满活力的干事环境。严格执行《党政[*{a}*]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调配、任免干部84人次,其中:选拔任用处级[*{a}*]干部16人、处级非[*{a}*]职务5人,职务正常晋升17人,干部轮岗9人,工作调动6人(调入4人,调出2人),接收转业干部3人,办理干部退休15人,引进人才4人(博士生1人、选调生3人)新招录公务员及参公人员9人,都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正进行,干部群众反映良好。
(六)维护群众权益。坚持“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深入开展了“走基层”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a}*]班子成员先后深入邛崃夹关镇、高何镇等灾后重建点和“挂帮包”定点帮扶的蒲江县朝阳湖镇石象村、金牛区玉局庵社区、五块石社区,对口联系的金堂县清明小学、高板小学等帮扶点共40余人次,帮助解决了夹关镇、高何镇灾后重建资金保障问题,与石象村共同研究解决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较好地解决了玉局庵社区、五块石社区帮扶对象生活困难问题和社区办公条件较差的问题,帮助改善了清明小学、高板小学办学条件问题。局[*{a}*]班子成员今年以来值守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11次,受理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事项451项,接待来访群众396人次。
(七)推进源头治理。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针对部分专项资金碎片化严重、重复投入等问题,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规范、绩效优良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三是组织开展了78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涉及68 个市级部门, 52.9亿元资金,初步建立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得到省财政厅的高度肯定,全省考核排名*9,并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四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公”经费细化公开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出访地点和车辆购置数量、车型、价格、保有量等信息内容,专项资金公开重点增加项目绩效目标信息,进一步筑牢遏制奢侈浪费的“防火墙”。五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信息化工作。同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财政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体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财政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
二、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任务
(一)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整治乱发钱物工作。对全市治理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先后4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布置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逐项逐条清理,开展自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组织专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做了认定和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进行了整改,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务管理。完善了规章制度,规范了相关机制,从制度层面上,有效堵塞乱发钱物的漏洞。
(二)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机制,分层次组建了[*{a}*]班子,指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对照专项治理内容的7个方面,对2013年以来至2014年6月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面达到100%。对发现问题,有关单位(部门)及时进行纠正。并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理。
(三)深入开展全市“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督查。采取每月自查和季度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将重点检查工作与市委群教办开展整治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一并部署,并会同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联合开展检查,形成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督查工作的合力。牵头制定出台了《成都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成都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成都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构建了紧密衔接的制度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八项规定”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和人员核定预算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经统计,2014年1—10月,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9.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18.3%,公务接待费下降57.72%,因公出国(境)费下降14.37%。
(四)认真开展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区(市)县对涉农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涉农项目推进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以上率下发挥班子示范带头作用
[*{a}*]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为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纪律约束,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三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5限度压缩决策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虚增收入、虚列支出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2014年,市财政局[*{a}*]班子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坚决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成效,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为建设“廉洁成都”作出贡献。
中共成都市财政局党组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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