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的职责
  1.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提高地县财力保障水平。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建立健全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2.加强税政管理,严格税收减免政策,健全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3.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工资、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关系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支出和涉及民生事项的支出需要。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的比重。
 
  4.强化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完善支出标准,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体系,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健全与部门(单位)的预算工作协商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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