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国税局立足税收工作实际,注重对干部个人的绩效管理,在流程控制、落实岗位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2014年上半年,该局在乌鲁木齐市国税系统1.0版绩效管理中3项政务、10项业务工作排名*9,整体工作作风和效能呈现出持续改进的良好态势。
修订完善岗位责任说明书,为绩效管理奠定基础。针对近年来个别干部责任感缺失,工作质效下滑,任务落实存在短板的现象,及时制订完善全员“岗位责任说明书”,对岗位责任和考核指标落实到人进行了细化明确,确保各工作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设定了127项常规指标、25项专项指标,建立了“周调度、月总结、季考核、[*{a}*]点”的核心绩效考评框架,从时间、数量、质量三个维度设定考评标准,确保指标“纵向到人”。
健全引导激励机制,调动干部热情。以素质能力和工作业绩为核心,制定激励管理办法,强化正向激励措施,对业绩突出、群众公认、[*{a}*]认可的干部职工给予按照考核结果享受高一层次绩效系数待遇,鼓励参与部门管理,切实发挥其中坚骨干作用。在2014年的税收征管理改革机构调整过程中,以政治素质过硬、业绩突出为重要参考标准,通过竞争上岗选拔6名青年干部充实到中层[*{a}*]岗位,充分发挥绩效结果在[*{a}*]干部培养中的示范作用。
运用互动机制加强传导,保障绩效管理落实力度。提倡干部结合个人指标进行分析自查,确保绩效指标的层层改进、层层提升。在采取自查从轻减分或不减分、年底调整部门评先选优比例等方式强化正向激励措施的同时,加大问责力度,避免发生过错责任人被“问而不责”的现象。2014年上半年,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干部进行了局内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和经济追究2300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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