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税局以“亮剑发声”系列行动为载体,在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中,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在全系统掀起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热潮。
一是对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思想认识和言行亮剑。利用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等方式,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精神,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民族理论、民族知识、民族政策、新疆民族团结、“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新疆“三史”的再教育。通过揭批声讨“5.22”暴力恐怖案件,广泛发动各族群众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揭露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和险恶用心。
二是加强宣传走访,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族团结精神。在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双语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口号、制作专题板报、更新宣传栏和文化墙内容、在局域网转载民族团结月相关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组织召开民族干部座谈会,我说民族团结大讨论、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等活动,通过学习身边先进典型,自觉“照镜子”找差距,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走访慰问社区少数民族帮扶户、贫困少数民族家庭学生和残疾儿童,和拥军优属慰问以及开展“耕耘在田间,劳动最光荣”帮助哈沙克民族春耕活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使各族同胞感受到关爱。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乌鲁木齐国税局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高顿教育 2014-12-09 15:39:55
-
库尔勒市国税局定规程强化税源管理 高顿教育 2014-12-02 11:52:05
-
乌鲁木齐国税局乌什县加强信息化建设 高顿教育 2014-12-02 11:51:24
-
乌鲁木齐国税局:拜城县开展税收调查工作 高顿教育 2014-12-02 11:50:54
-
乌鲁木齐国税局:霍尔果斯口岸掀练兵高潮 高顿教育 2014-12-02 11:50:16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