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处 长: 张耀霞 87287575
副 处 长:吴彬洪 87287728
副 处 长: 邓 忠 87287728
综合组 87287577
预算组 87287578
地方组 87287576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预算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程序:
1、根据预算处提供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厅办公室负责起草预算报告;
2、将起草的预算报告报省政府审定;
3、省政府审定后,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将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提交省人大财经委进行初审;
4、根据财经委初审意见修改后向形成正式的预算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省财政厅厅长代表省政府向大会作预算报告,并提请大会审查批准;
5、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报告后向社会公开。
(二)决算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程序:
1、根据编成的省级决算草案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起草决算报告;
2、将起草的决算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3、省政府审定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前,将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提交省人大财经委进行初审;
4、根据财经委初审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的决算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时,省财政厅厅长代表省政府向常委会作决算报告,并提请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5、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算报告后对外公开。
(三)罚没收入银行代收代缴协议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
程序:
1、执法单位持介绍信,执行处罚、没收的法律、法规等依据到预算处领取《江西省罚没收入银行代收代缴协议》文本;
2、执法单位主管部门经办人员、[*{a}*]在协议文本上签章,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执法单位与代收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交行、建行、中国银行)协商代收事宜后,由代收银行的省级分行经办人员、[*{a}*]签章,并加盖省级分行单位公章;
4、财政部门经办人员、[*{a}*]签章后,执法单位持协议文本办理代收代缴帐户。
时限:我厅收到代收商业银行及执法单位主管部门签章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江西财政局:综合处政务公开事项 高顿教育 2014-12-03 16:52:07
-
江西财政局:行政政法处政务公开事项 高顿教育 2014-12-03 16:50:18
-
江西财政局:国库处政务公开事项 高顿教育 2014-12-03 16:48:35
-
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补充通知 高顿教育 2014-12-03 16:40:25
-
江西财政局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高顿教育 2014-12-03 16:38:41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