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你们好!2014年10月1日起,安徽省国税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
《纳税服务规范》是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本着“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原则,全面优化纳税服务,统一纳税服务标准做出的顶层设计;是税务部门落实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响应广大纳税人需求,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建立长效便民机制的重要举措。它立足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以纳税人依申请的服务事项为主,具体包括9类72项893个国税业务服务规范,9类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每一类服务事项的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基本规范都作了明确。《纳税服务规范》既为纳税人办税提供具体指引,也对税务人员开展纳税服务作出了基本规定,体现了*5限度便利纳税人、*5限度规范税务人的要求。
《纳税服务规范》实施后,所有国税业务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报送资料都要按照规范的要求操作,纳税人的相关办税流程和表证单书也将有所调整,各级国税机关将会为您提供相应的培训辅导。欢迎广大纳税人对国税人员执行《纳税服务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感谢您对安徽国税工作的支持!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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