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年终关账工作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地税部门为缴费单位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票据的时间,统一截止到12月23日,逾期不再开票。为避免社保待遇受到影响,请缴费单位在2014年12月25日前缴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特此通知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1日
 
  来源:重庆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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