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渝办发(2006)175号)文件明确,主城各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垃圾处置费由地税部门代征。
 
  注:其余单位和个人的垃圾处置费由市政环卫部门、燃气公司等单位征收。
 
  小编语录:记得随时保持傲娇的姿态,一定要让你的人生成为一场盛大的喜宴。
 
  来源:重庆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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