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继续教育的管理方式为:集中面授、以考促学、统一登记的形式。即由有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组织会计人员报名,实施培训。培训单位在培训前应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申报备案,在培训后由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就地组织考核,成绩由市财政局反馈培训单位,学员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反馈后的1个月内通过培训机构统一向西安市财政局查询。成绩合格的人员由市财政局通过网络系统报省财政厅进行审批通过后,自动录入全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正式生效。会计人员可在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查询系统中查询自己的继续教育是否完成登记。(查询窗口:http://61.185.224.15/ACC/ps/keepedustudy/ks_start.jsp?type=qry  )
 
  另外,任何培训单位都无权以任何名义强迫会计人员质押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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