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功实践证明,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的成功运作,都是得益于产品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质量是市场竞争的首要问题。
必须建立“全过程质量”
产品的质量与产品设计、定型、制造全过程各个环节有关,产品的高质量是在严格的管理下,设计进去、制造出来的,而产品质量检测与监督作为“事后”手段,只能防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对生产企业来说,“事后”手段是不能提高产品质量和合格率的。目前,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和相当多的企业,还把质量理解为狭义的符合性质量和监管质量,认为政府加强监管,就能“提高”产品质量。
提高产品质量的方法是从管理和技术角度同时入手,从源头抓起,在产品设计、定型、制造的全过程中按照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和先进的技术要求去实施。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高质量产品来自于先进技术与先进管理的有效结合,两者缺一不可。质量的这一“技术”+“管理”特性,说明了高质量需要先进技术、需要先进管理。
因此,必须建立“全过程质量”。将原本用于对产品进行强制认证检测的资源更多转移到工业部门对企业的技术改造、质量改进的扶持和引导工作上来,引导资源投入到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工艺、材料等全过程质量控制和提升之中,真正让国家和社会的资源用到产品质量提升上。
提高标准要求建立“优质质量”
“最低质量”的导向是保护落后。由于存在“监管质量”意识,企业对质量工作的认识已简化为符合国家监管标准就行了,由于“最低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门槛是最低的,企业生产的高质量产品和低质量产品在市场上无法区分(都符合国家标准),无法突出那些高质量的产品,粗制滥造的低质产品就挤占和扰乱了市场,造成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重视质量的企业难以突出其质量优势,反而由于成本因素失去竞争力,不得不降低产品质量,造成企业提升质量的内在动力不足,难以推动企业主动设计、制造、生产高质量的产品,结果是造成我国工业产品普遍档次低、可靠性差、容易坏,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弱。
因此,必须提高标准要求门槛,建立“优质质量”。根据工业行业发展水平,科学确定行业的质量标准,让行业内高质量的、高端的产品能较容易通过“优质质量”标准,让行业内中低档次的产品需要升级改造、质量提升后达到“优质质量”标准,让行业内落后的、质量差的产品被“优质质量”标准所淘汰。这样,同样是生产出产品到市场上销售,一贯重视质量的企业不需增加很多成本,不太重视质量的企业需要付出一定成本(技术改造、质量提升),一贯不重视质量的企业被淘汰,质量好的产品就有了竞争力,最终达成淘汰落后、鼓励先进的目标。
必须建立“通用质量”
由于安全监管的需要,政府很重视产品安全,专门实行产品安全强制认证制度,为此制定了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对大多数工业产品来说,通过安全认证是产品定型生产的*10门槛,实际上形成了“安全质量”的误区,让公众误认为通过安全认证的产品就是国家认可的“高质量”产品,混淆了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让企业只注意到了产品的安全性,而忽略了其他质量通用特性。
从广义质量的概念来说,质量属性包括必备属性、期望属性和魅力属性。仅仅注重监管“安全质量”导致产品的通用质量特性、顾客期望质量特性和魅力质量特性容易受到忽视,难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高价值创造力。目前现有的各类产品标准,主要从必备属性的角度来作要求,缺少有关期望属性和魅力属性的标准要求。安全性只是产品通用质量特性(一般包括“六性”: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中的一个,只考核安全性,将引导企业只重视产品安全性,不重视产品的其他通用质量特性,会造成产品的可靠性差、环境适应性差、不耐用、不好用,难以树立高可靠、长寿命的高质量产品质量形象。
因此,必须建立“通用质量”。在工业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中,提出包括“六性”在内的通用质量特性要求。在现有的军工产品标准体系中,不仅考核安全性,产品的六个通用质量特性都需要考核。为此,工业主管部门必须主导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引导民品提高包括产品通用质量特性在内的产品质量,树立高可靠、长寿命、安全生态的高质量产品形象,从而树立中国品牌。
建立工业质量管理市场主体新模式
目前,在产品的质量管理上,以政府为主,设立了多部门多种行政监管行为,希望从加强政府监管来提高产品质量。除了质监系统,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都投入大量资源,建立了成本巨大的监管体系、标准体系和技术力量。
质量管理的“政府主体”导致政府监管代替了产品质量的企业主体作用,企业的主体责任反而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失去了主动提升质量的内在动力,同时也导致了技术标准要求与市场脱节,很多标准没能起到淘汰落后、鼓励先进的作用。
因此,必须建立质量管理“市场主体”新模式。一是从政府主导制定标准变为依托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由行业协会根据行业的发展水平,制定合适的行业标准,体现行业竞争力,起到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作用;二是让企业“自我声明”质量标准的符合性,辅之以市场抽样检测和投诉处理,对不符合声明的行为加以严厉的处罚,处罚力度足以儆戒其他企业;三是在企业中推行总质量师(质量总师)制度,专人负责质量改进和质量管理;四是由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组织贯标。
综上所述,建议工业主管部门大力推动“质量是中国制造的生命”理念下的全过程质量观,推动工业产品通用质量特性的实施,发挥企业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制定工业行业“优质质量”标准,建立有利于保护先进、淘汰落后的工业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让粗制滥造者没有市场,引导企业不断提升质量,推动中国工业实现“三个转变”。
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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