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的并购重组具有审批流程过杂、央企吞并地方企业、对外并购资金支持较弱等方式。所以,全国政协委员李剑阁提出并购审批流程应简化的声音,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王巍提出并购重组应“国民共进”和外储划拨一块支持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重组。
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欧阳泽华认为“过桥贷款、并购贷款、并购基金等支持力度还很有限,审批环节涉及较长的各主管部门的审批链、较多的管制,与市场化操作之间形成矛盾”。这就是中国式并购重组,笔者认为存在四大误区。
误区三,重组并购总是企业高管们根据自身企业何处较弱并购什么方面的企业,或企业缺什么并购什么方面的企业。他们都犯了一个大忌,他们重组并购的是企业而非产品,这种重组并购有泡沫,是买进企业而非买进产品的生产,变成把目标企业不相关的资产也买下,这不是泡沫又是什么?而整体出价不是溢价又是什么?另外,收购后还需要二度投资来整合核心收购资产,对于非核心收购来的资产成为负担。所以,重组并购应该从企业层面向产品层面前进,才会摆脱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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