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的并购重组具有审批流程过杂、央企吞并地方企业、对外并购资金支持较弱等方式。所以,全国政协委员李剑阁提出并购审批流程应简化的声音,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王巍提出并购重组应“国民共进”和外储划拨一块支持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重组。
 
  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欧阳泽华认为“过桥贷款、并购贷款、并购基金等支持力度还很有限,审批环节涉及较长的各主管部门的审批链、较多的管制,与市场化操作之间形成矛盾”。这就是中国式并购重组,笔者认为存在四大误区。
 
  误区一,央企并购重组地方国企,被国内解读为“国进民退”,央企热、地方国企没权决定,由地方政府说了算,一头热一头冷。这种重组并购只是做大规模而已,并没有提高技术、提高管理、提高品牌等等。地方政府视为“傍大款”,通过这种方式,以后地方税收稳定。
 
  地方政府考虑的是地方税收稳定与否和大小,根本不考虑这种重组并购的效果怎样,而央企也不考虑效果,只要规模。而且央企与央企之间进行重组并购,总数量一年比一年减少,好像市场占有率高了、规模大了,自然会降低成本、提升业绩。实际上这是个误区,我们看看钢铁业重组并购,有的只是换块牌子,报表进行拼盘,各个企业仍然象原来一样,这有什么用呢?这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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