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6月审计署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2015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到期规模约2.8万亿,3万亿债务置换勉强够。
 
  但是,这未考虑:
 
  1)未被审计署纳入的平台债。根据信托业协会数据,2013年6月底,基础产业的信托融资余额约2.4 万亿,但审计署口径仅为1.4万亿;2013年6月底,万得口径的城投债余额约6.9万亿,但审计署口径仅为2.3万亿。
 
  2)未考虑2013年下半年至今新增的短期限地方债务。
 
  3)未考虑2015年以后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
 
  可见,3万亿用于置换债务到期就已经很困难,更别谈稳增长(增量)。
 
  那么,3万亿未覆盖的存量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推广PPP模式。
 
  2)延长处理期限,比如3年,将符合条件的债务继续按原方式融资。
 
  3) 对部分项目自身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加强经营管理、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增强偿债能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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