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在“十二五”期间推出3600万套保障房计划,仅在2014年一年开工量就达1000万套。2015年各地保障房建设目标大幅下调,平均下调幅度达三分之一。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平新乔在8月7日召开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此番下调是保障房建设规模的合理回归。
 
  平新乔说,保障房销售面积占住宅销售面积的比重从2003年的13.5%下降到2009年的3.5%,全国范围内尤其是在发达地区保障房建设滞后的问题相当突出。但解决这一问题,不应该仅仅依靠一个五年计划甚至两三年内的大干快上,而应该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至少坚持3个五年计划。
 
  平新乔指出,中国现行的保障房建设资金与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直接挂钩,但对中国近年来保障房建设的实证研究表明,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出让金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保障性住房建设高涨将挤压商品房市场的供地指标,造成政府土地出让金规模缩减。因此,一味扩大保障房建设规模将抽空作为保障房资金基础的土地财政,进而导致保障房建设资金链的断裂。
 
  在平新乔看来,保障房建设应遵循“以房养房、两房平衡”的思路,妥善处理商品房和保障房土地建设规模之间的关系,以活跃的商品房市场为保障性住房提供充裕的财政资金。他建议坚持在新增住宅用地中20%用于保障房建设,在动态中保证保障房占到新住宅的20%,以确保保障房建设的可持续性。
 
  平新乔还强调,保障房只能解决房价上升背景下穷人住得起房子的问题,不能够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即使从中期来看保障房也只能占到全部住房供应的20%,不能指望占全部住房20%的保障房拉低整个商品房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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