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东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李东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金融板块业务,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东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人数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原《公司章程》*9百一十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
 
  现修改为:“*9百一十条: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李东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增选李东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李东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若李东辉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总计为5人,未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董事会人数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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