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编办批准,省财政厅增设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处。主要职责为:拟订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担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负责政府性债务规模限额核定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及转贷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政策,评估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监管政府或有债务;指导省以下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