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如何缴税?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最近给出了相关的政策指导,淮安地税网公布的房屋交易税收征收服务指南详细内容可参考本文!
 
  一、我是买方
 
  (一)我买住宅
 
  1、我是个人
 
  个人购买住宅房,需承担契税,具体税率规定如下:
 
  (1)2010年10月1日(含)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纳税人,所购房屋为家庭*10住宅,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按购买价的1%税率缴纳契税;
 
  (2)所购房屋为家庭*10住宅,且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4平方米的,按1.5%税率缴纳契税;
 
  (3)所购房屋为家庭非*10住宅,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4平方米的,按3%税率缴纳契税。
 
  2、我是单位
 
  单位购买住宅房,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二)我买非住宅
 
  单位和个人购买非住宅(包括独立产权的车库、商业、办公等)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三)我受赠房产
 
  1、契税
 
  个人受赠房产,需按照赠与合同总价(若合同价格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则以核定价格作为计税价格)3%的税率缴纳契税。
 
  2、个人所得税
 
  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免缴个人所得税,其他赠与行为,受赠人须以赠与合同标明的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其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
 
  个人受赠房产,按照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四)其他
 
  1、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本市范围内以买卖、赠与等方式承受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义务人。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在税务处理上,视同买卖或赠与,其权属承受方为契税纳税义务人:
 
  (1)以房屋权属抵债;
 
  (2)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3)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等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2、夫妻间房屋权属变更情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缴契税。
 
  3、普通住宅定义
 
  从2010年10月1日起,普通住宅标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
 
  (2)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同级别土地上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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