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
协商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定解除:可分为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种方式 | 解除情形及原因 | 责任 |
提前通知 | ①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无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如果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随时通知 | ①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立即解除(不需事先告知) | ①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③ 其他 |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于上述第①至③项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责任:
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个月工资按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④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对于上述第①至④项经济性裁员情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7项法定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的含义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也称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区别:
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三金” | 适用条件 | 性 质 | 支付主体 |
补偿金 | (1)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2)劳动者无过错 | 法定(无过错,无惩罚性) | 用人单位 |
违约金 | (1)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 (2)劳动合同中有违约补偿约定 | 约定(有过错,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 劳动者 |
赔偿金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 | 法定或约定(有过错,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 二者之一 |
【提示】共9项,其中1-4项与劳动合同解除有关,5-8项与劳动合同终止有关。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9)其他情形。
3.经济补偿(货币形式)的支付标准
因素: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工资标准。
计算公式为:
公式1: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公式2: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6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补偿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例如:在该单位工作9年7个月,则应支付10个月的经济补偿;在该单位工作9年3个月,则应支付9.5个月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6不超过12年。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