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部门制定2014年深化财政改革十大任务

  近日,市财政部门拟定的《2014年十堰市深化财政改革十大任务》通过市委、市政府审批。该“十大任务”是我市财政部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2014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在前期开展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将成为市财政部门年度财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深化财政改革十大任务包含: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探索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建立整合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严肃财经纪律长效机制;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建立税费征收保障机制;探索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研究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制度。
  目前,市财政部门对任务执行进行了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内容、应达目标、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及科室(单位),整体改革任务将按照先易后难、区别轻重缓急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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