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乌兰察布市将加大改善民生投入实施“民生财政”

  2014年,我市要把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加大改善民生投入,大力实施“民生财政”。全市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惠民措施,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好自治区和我市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配套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全面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市财政部门要把各项财政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到位,全力扶持全市高效节水的设施农业和高效养殖业发展,不断壮大马铃薯、冷凉蔬菜、奶牛肉羊、生猪肉鸡等产业,把我市建成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核心区。一是继续提高本级财政对支农支牧生产建设的资金投入;二是做好各类扶贫资金的筹集、争取、整合、配套、管理等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好草原生态奖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项惠农惠牧政策,及时拨付上级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和市本级配套资金;四是认真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节水增粮行动”以及产业化经营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建成精品工程;五是继续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的基础上,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程序,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一卡通”系统与公安户籍系统的联网核查工作;六是全面完成苏木乡镇财政所建设工作。在完成苏木乡镇财政所考试录用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各地财政所标准化建设进程,确保2014年全市财政所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要加大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乡镇财政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大力支持全市城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继续落实好提高城乡低保、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以及高龄老人、城乡低保边缘人员的补助标准所需资金;二是提高医疗保险费财政筹资比例,适当提高报销比例;三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四是进一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五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六是支持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监管;七是继续推进社会就业再就业工程。对公益岗位、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险进行补贴。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监督管理和拨付工作。
  支持全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发展。各级财政部门一是要继续做好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和职业教育、民族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发展;二是继续推动科技、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发展,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工作,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所需财政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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