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国税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4年新出台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将核定征收户首次纳入优惠政策范围。为使全市核定定额征收企业充分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市国税局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按时完成181户定额征收小微企业定额调整工作,上半年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7568元。
  该局根据企业账目的设置、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将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为定额征收方式。根据纳税人的行业特点、生产规模、经营状况和核算水平,逐户对纳税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测算,填写《定额征收纳税人核定征收应纳税款核定书》,分户下达企业执行。按照省国税局下发的定额调整示例,对征收方式鉴定为定额征收的管户逐一调整测算新的定额,按新调整的享受优惠后的定额按季申报,年终不需汇算清缴,切实落实核定定额征收户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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