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对涉企专项资金落实实行“限时制”
为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财政部门对涉企专项资金落实实行“限时制”。凡涉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市财政局在局长室批示同意后,各相关业务处室在五个工作日内下拨到位。各辖区财政局在市财政局下达涉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指标后,积极筹措资金,在两个月内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财政部门对涉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将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纪委。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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