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饮水安全项目

  饮水安全是农村建设的基础项目。按照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实际工作,2014年统筹利用省、市财政、县及部分社会资金7162万元,对全市142个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饮水安全项目规划外重点村的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重点支持。
  2014年底前全市将重点解决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饮水安全项目规划外重点村142个村、142764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建设资金按照预算分级责权划分原则,即:省级每人补助200元;市级财政每人补助100元(不含扩权县和财政直管县);县级财政每人补助100元(扩权县和财政直管县每人补助200元);受益群众每人自筹100元。工程总投资716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876万元,市级配套726万元,县级配套2131万元及群众自筹1429万元。
  为了加强监管,保证质量,市财政会同水利部门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工程招投标,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群众参与式管理,推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农村饮水安全这项民生水利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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