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缩小津补贴地区间差距、统一规范职级标准等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偏低的问题,我市认真落实省有关部门津补贴提标政策,市财政、人社等部门及时组织实施了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补贴规范提标和事业单位、企业离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同时,通过积极跑办争取,省政府批准我市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宣化区执行与市直同一标准的津补贴,解决了多年来群众反映的“同城不同酬”的问题。
  一是全市津补贴标准普遍提高。通过本次津补贴提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普遍得到提高,县区之间工资待遇不平衡的状况有所缓解。经省政府批准,市直和各县区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均按照相应标准得到提高。此外,在本次津补贴提标工作中,还统筹考虑了事业单位人员等相关群体待遇调整问题,保持了各群体之间的收入待遇大致协调。
  二是津补贴提标工资和补发部分均已发放到位。本次津补贴提标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开始。通过积极筹措资金,7月初,市财政已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标工资和1—6月份提标补发部分全部发放到位。截至7月底,全市20个县区的津补贴均按新标准随工资发放到位,提标补发部分也已发放到位。
  三是严格遵守有关政策纪律。在津补贴提标工作中,市财政、人社及各县区有关部门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着力加强津贴补贴规范管理,认真做好部分津贴补贴项目的归并工作,妥善处理了各种遗留问题,确保了此次规范提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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