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针对用款单位反映财政资金拨付手续繁、耗时长的问题,市财政局按照“满足管理需要,方便用款单位”的要求,对财政资金拨付流程予以调整优化。
  一、方便用款单位,简化三个流程
  一是简化人员经费申报用款计划流程。部门人员经费,统一由部门预算管理处室代编后下达单位使用。二是简化单位往来款拨付流程。用款单位提交支付往来款申请后,由归口业务处室牵头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签批,单位到支付中心办理直接支付,取消原有的指标、计划环节。三是简化非税资金专项支出拨款流程。相关支出报告一经批准,限时下达指标,改变原来定期集中维护指标的做法。同时,缩减用款计划审核环节,加快用款计划审核下达速度。
  二、提高服务效能,增加三项要求
  一是基本支出用款计划要在前一个月下达到位。各业务处室在每月25日前下达次月基本支出指标通知单,国库处在月末前汇总下达次月用款计划。二是财政支出的审核下达环节要限时办结。对往来款支付申请环节,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单位支出报告经批准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下达指标;单位申报的用款计划,要在单位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三是对财政拨款的工作效能要按月督查。在预算执行系统中,对逾期下达的人员经费用款计划、以及2日内未审核的用款计划,设置“红灯”警示。每月初,局办公室对逾期办理审核下达事项的责任处室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
  通过“三简三增”措施,简化了拨款程序、提高了拨款效率,单位“跑财政”次数大为减少,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同时,也方便了各用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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