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秩序,遂宁市财政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的通知》。文件从财政票据领购、收费项目审查、财政票据保管与使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对我市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名称变更后,未办理收费相关变更、注销,财政票据未按规定核销使用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的单位将被停用财政票据,并限期整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相关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严肃处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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