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政策性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进一步突出了财政监督确保政策性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的重要作用。


  一是扩大范围实现新突破。细化各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明确政策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未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地方融资平台政策性贷款和涉外贷款资金。


  二是落实责任形成新合力。县级以上各地方政府统筹辖区内的政策性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开展工作;政策性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积极支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三是严密流程构建新机制。政策性资金监督检查中,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不重不漏、不留死角;迅速反应,及时检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监管并重,加强对重大问题跟踪监督,做到检查与整改并重;加强监督检查结果的利用,将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将计划编制、日常检查、问题整改、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工作,结合紧密、环环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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