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共安排农业保险理赔资金计335.79万元对保险农户进行赔偿。其中,水稻114.39万元、肉鸡103.36万元、能繁母猪93.6万元、育肥猪6.46万元、蔬菜大棚12.23万元、莲(荷)藕5.75万元。赔付工作严格遵循联办共保的原则,依照农户申报、村级核报、乡镇初审、区级查勘、公示赔付的查勘理赔程序进行。
  文章来源:宿迁财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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