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看地税变化,说税情民生”有奖征文活动的启事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05
  为纪念地税机构成立20周年,回顾峥嵘岁月,展示光辉历程,抒发地税情怀,促进征纳交流,济南市地税局决定于2014年4月举办“看地税变化、说税情民生”有奖征文活动,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一、活动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围绕“看地税变化,说税情民生”主题,借地税成立20周年之机,以20年来地税的发展变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用,对公民个人生活的影响以及征纳互动关系等方面的所见所闻所感为内容,通过对地税人、地税事、地税情、地税发展变化20年积淀的反映,折射地税精神,展现济南地税在“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进程中涌现出的新事物、新气象、新面貌,表达真情实感,发表真知灼见。
  二、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参赛作者不受职业、年龄等条件限制。
  三、征文要求
  1、凡是健康向上、主题鲜明、感情真挚、与地税有关的作品内容均可。
  2、征文形式多样,体裁不限,字数不限,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参赛稿件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文责自负。
  3、来稿文头应标注“看地税变化,说税情民生”征文字样,文末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四、投稿方式及时限
  本次征文只接受电子文本格式,请参赛者于2014年4月30日前,投入以下指定邮箱:jndswxs@163.com。逾期投稿不予受理。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20名。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并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在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发表。
  六、其他事宜
  对本次征文活动的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汇集出版或在报刊上发表,不另支付作者稿酬;有关作品著作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自负。参赛作品不退稿,凡提交参赛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本次征文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楠,联系电话:0531-87949248。
  文章来源: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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