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小微扶高新海宁市国税局落实减免税政策为企业减压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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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财税政策持续做出调整,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做“减法”。2014年,国税总局出台多项措施简政放权,为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税收优惠提供更多便利。据市国税局介绍,税收优惠新政实施以来,我市企业着实收益不少。
  去年7月,国税总局出台政策,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实施一年以来,我市共有3742户小微企业受惠于此项优惠政策,减免销售额达10160万元,减免增值税307万元。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并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0%的优惠税率)的小微企业由年应纳税所得税额的6万元以下扩大到10万元以下,享受优惠税率的小微企业范围,由过去仅仅限于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扩大到包括核定征收在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对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事前认定和审批,只要企业自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在申报缴纳税款时直接申报享受优惠税率。此项所得税扩容政策实施后,我市新增800余户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新增减免税800余万元。
  此外,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今年1-7月,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已减免所得税8361万元,占全部减免税额的12%。(?)
  市国税局重宣传、抓辅导、强服务,采取有效措施促使优惠政策实实在在落地。该局通过税企qq群、国税微信平台、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告示等扩大宣传面,使纳税人*9时间了解*7优惠税收政策,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便于企业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开展面向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专题辅导,详细解读该项政策,使纳税人熟悉申报方法及流程等,并提供多种渠道的咨询,帮助企业新政策过渡,确保纳税人更好的享受到优惠政策。2014年至今组织专题辅导12次,主动上门辅导200余次。进一步贯彻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聘请13位纳税服务监督员,内强制度建设,外重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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