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涉税举报动因、现状及趋势来源:江苏国税网作者:唐晓春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稳步实施,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类涉税举报案件逐年增加,认真查处好各类举报案件,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检验税务机关执政能力大小的有效手段。因此,重视和研究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讲究查处方法和艺术,掌握举报的成因和趋势,探讨举报制度的完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件艰难而现实的问题。本期就03年以来发生的112件涉税举报案件接处情况做专题通报,并就涉税举报的特征、动因及制度完善等三个方面,做些分析,供领导和各单位为解决类似问题作参考。 一、举报案件的特征 掌握当前涉税举报案件的特征,是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举报查处工作的基础。定性分析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有效地提出防范措施。通过对2003年元月至2006年6月共查结的112件(次)各类涉税举报案件的分析,发现当前涉税举报有如下新的特征: (一)举报形式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化。 已往,涉税举报主要是信件形式,我们查处的这112件(次)案件举报形式明显地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化。这112件(次)案件中,信件88件,占78.5%;电话15件,占13.4%;来访9件,占8.1%.电话举报作为一种快捷方式,被举报人广泛运用,这种方式不受时空限制,便利、及时、全天候,有利于时效性要求高、突发性强的案件的查处。而直接上门来访举报,举报人由幕后走向前台,更是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增强的具体表现,这种举报内容更详尽、线索更具体、方向更明确,查处更容易。 (二)署名举报案件比例逐步增加。 两年来,我们共查处20件署名举报案件。其中:03年6至12月3件,04年9件,05年14件,呈逐年上长趋势。署名举报除了反映偷逃税的一些线索外,更多地会对查处结果提些要求,署名举报的反复性强,一旦达不到举报人想象中的结果,再次举报,向上举报的几率较大。因些,对署名举报案件查处,思想上要更加重视,选派人员更要精干,查前有预案,措施方法要得当,定案前要向举报人通报查处的初步结果,征求举报人意见,基本一致方可结案。 (三)非国有经济成为涉税举报的主体。 从经济性质看,这112件(次)的举报中,国有0件,股份有限公司36件,外资3件,个体45件,其它经济性质28件,这其中属集体的仅为4户。这个特征在县(市)级地区是这样,地(市)级以上国有、集体的比例会有增加。 (四)重点税源户是查补税款的主要来源。 112件(次)涉税举报案件中,有重点税源户22户,有20户被查出有问题,查补税款的比例更是高得惊人,查补税额1888.68万,占112户总查补税额1978.06万的95.48%. (五)重复、多次举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112件(次)的举报中,有18件(次)为重复举报,占总户的16.07%,其中有三件重复举报了三次。其中有两起举报对查处结果不满,转化为多次重复上访。 二、涉税举报的动因简析 当前,大多数人对涉税举报动因的认识比较单一,一直存在着盲点和误区,总是认为涉税举报是民众法律意识提高的结果,都是正义之举,而我们在查处上也一直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观点,其实真正的结果并非如此。很多涉税举报内容虚假,动机私利化严重,稽查部门花了很大的精力,往往是劳而无功,既浪费了人力物力,又给相关企业带来了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为了客观地对涉税举报动机和原因的分析,本文根据实际样本,试着按照举报人与被举报对象的利害关系和主观需求,将涉税举报的动因分大致为以下六个主要类型。 (一)恨怨报复型(A型) 这一类型主要是指举报人与被举报对象之间存在个人怨恨,怀疑对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存在少缴税款,于是观察收集被举报对象的一些经营活动的内容和数据,加上自己的想象和估算。这个类型的举报的有些明显的表象。一是内容喧染,数字含糊,要求直露,情节的叙述充满强烈的报复色彩;二是这种举报一般是信件方式,而且基本上是匿名;三是这种举报往往是工商、国地税、质监、纪委、检察、公安等多部门写,县、市、省多级别寄,目的是致对方于死地,报一己之仇;四是这种举报查实(稽查结果和举报内容相一致)率很低,112件(次)中有33户属恩怨报复型,只有8户有问题,查补税款51.2万。也就是说户数占举报总数的29.46%,查补税款只占总数的2.6%. (二)利益冲突型(B型) 这个类型主要是通过破产、重组、改制、清算、辞退、结算、人事变动等一系列活动,带来了当事人双方个人地位和经济利益的不平衡,又没有得到适当地利益补偿,致使原有的利益平衡框架被打破。一些心里失衡,又掌握实情和会计数据的人,就会向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执法机关举报对方在以往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些不法行为。这个类型的举报,有三个个基本特征。一是署名举报比例高,并有多人联名的特征;二是有一定的数据,但准确性不高;三是言辞喧染,目的明确。我们查处的112件(次)中,共有30件(次)属此类型,共查出9户有问题,查补税款244.09万,查实率30%,占总查补税款比例为12.34%. (三)行业竞争型(C型) 此类型是指同行之间为了占领区域市场,达到利益*5化,而采取违反一般竞争规则,给对方造成利益伤害,导致双方矛盾扩大和升级,受损方便采取包括举报对手偷逃税在内的非常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失去市场和利益。这种举报基本上是匿名,收集的证据相对准确,线索清楚,对被举报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较为了解。此类举报我们共查处了41件(次),查出有问题的15户,查补税款1637.87万,查实率为36.59%,占总查补税款的比例为82.8%. (四)维权护法型(D型)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任何偷逃税行为都是对国家利益的侵害,部分法制意识强的公民对偷逃税收这一不法行为进行举报,以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税法的尊严。这一类型的举报我们一共收到4件,查补税款27.95万。 (五)获奖举报型(E型) 举报人根据举报奖励政策,为了获得经济奖励而向税务机关举报纳税人偷逃税款的行为。这类举报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与被举报对象有密切关联的举报,这类举报的准确性较高,方向明确,基本上会有所突破。这类举报还和其他类型的举报共为一体,形成复合型的举报,与恩怨报复型、利益冲突型、维权护法型相结合,但没有和行业竞争型结合过,这是个特征。我们查处的112件(次)中,单纯性的只有1例,复合型的8例。 (六)专业举报型(F型) 此类案件发现两次,此类举报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对企业的基本情况了解不多,只知道位置、产品名称、工人人数、拥有资产等企业在广告和形象宣传中的一些基本数据。二是以所谓亲身经历骗取查处部门信任。往往假称在被举报单位财务工作,亲自签过两张工资表,或者以自己在关键部门所谓的“哥儿们”说法,增加查处部门对举报真实性的误判。三是反映的偷逃税手段都是些稍微有点财务知识的人就知道的基本手段。譬如:对方不要发票就开收据且收入不入帐;用造真假工资表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多头开户转移资金;虚增成本少缴所得税等等。四是署名举报,且把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都写得非常清楚。五是一般不对本地企业举报,对外地一个地区只举一到二户,且国地税稽查部门都同时举报。 另外,还由此派生的五种复合型举报,即BE型、BD型、CD型、DE型、FE型。 三、完善涉税举报工作的建议 无论涉税举报的动机如何,涉税举报反映出的是实实在在社情民意,是群众的呼声和期盼。认真查处好涉税举报,就是构架好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就是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要从立足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出发,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重点,控制源头。 根据对当前信访涉税举报的特征和动因分析,也可把六个主要类型和五个派生类型分为两个大类,即可控型和不可控型,可控型是指内容真实可以事先预防的,不可控型是内容不实无法预料的。基本上每个类型都有可控型和不可控型。只有防止可控型举报案件的发生,才能真正控住源头。一是明确控制重点,即容易发生重特大举报案件重点税源户,重点行业,改制企业,高利润企业等;二是布置重兵把守,征管分局将容易发生举报的重点户,在申报审核、纳税辅导、纳税评估、纳税检查以及票据领购等方面都要派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把关;三是加强重点盯防,稽查部门要对控制重点进行重点盯防。 (二)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税收政策也是党的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都不是抽象的,是通过象税收政策这些具体政策法规反映出来的,从税法的内容和变动情况来看,也无不和党的各个时期经济政策紧密联系在一起,无不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人民群众相信和遵守党的政策,也包括相信和遵守税法在内的经济类政策,而取消农业税、对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及政策性临时性减免税,也是通过税收政策的变动来体现党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其次,根据举报查实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我们征管上的薄弱环节,从这个层面上讲,涉税举报反映的问题是我们征管质量的晴雨表,通过对举报查实行业、地区、税种、或某些项目被举报查处的频率来分析评估在征管上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改进工作,达到群众满意的要求。三是查处好涉税举报,事关税务部门在人民群众中形象的问题,人民群众出于对党的政策的相信和支持,把税务部门当着后盾和靠山,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对不法偷逃税行为进行查处,是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因此,我们要带着责任和感情从事群众举报查处工作,要倾听群众的诉求。要强化信访举报查处工作责任,确保“三个不发生”,一是不发生与举报人语言上的冲突和情绪上的对立,专人专室单独接待,多体谅和理解举报人的难处;二是不发生任何泄露举报人信息事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发生泄密事件的人和部门要严厉重处;三是不发生举报人不服查处结果的重复举报,要确立举报无小事思想,主要领导要件件过问,要选择政策业务强稽查经验丰富的人员,成立专门的信访举报查处小组,专司举报案件查处工作。 (三)完善制度,提高效率。 建立涉税举报查处工作领导体系,不会做不愿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是一个不合格不成熟的领导,信访工作是一个关系全局的大事,各级领导都必须把信访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建立领导信访举接待日制度,对实名举报的,要按照规定在查结后一个月内通知举报人,对匿名举报的,对查处结果在内网和固定公示栏公开,要建立内部信访举报案件的联席会议制度,要重点剖析有普遍特征或疑难复杂案件,深入调研,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工作规律。要提高查处工作效率,首先要对来信内容进行鄄别分析,对举报类型和举报动因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来访的,要热情尊重,耐心倾听,记录清楚,认真核对。要派专门人员从事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要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发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及时进行审理,快速定案,规定时间告知举报人和公示查处结果,按规定兑现举报奖金。 作者:唐晓春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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