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的合理筹划来源:江苏国税网作者:王兴乐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加入WTO,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倍加关心自身利益的得失,将税后利润*5化视为经营目标。因而无论税收多寡,都会被视为一种既得利益的损失。而很多经营者仍固守的"灵丹妙药"——以账务处理和与当地税务部门融通关系为主要手段,以达到少纳税的指导思想,将逐渐失去其存在的空间,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将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如何依托税收法规,巧妙地运用税收杠杆,达到既减抑自身税负,又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目的,使企业享有更大权益,已成为企业经营理财的重要内容,税收筹划应运而生。 一、税收筹划的涵义 目前,部分企业减少税收成本所采取三种办法,即偷税、避税和税收筹划,其中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 (一)偷税 偷税时企业一般采取欺诈手段,故意不遵守税法的有关规定,使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其真实情况,从而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偷税的特征是非法性与欺诈性,偷税的手法也很多,如隐匿收入、乱摊费用、虚增成本、多列支出或费用、虚报亏损、造成假帐、拒绝申报、不如实申报、地下经营等等。 (二)避税 避税是企业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的漏洞或意义不明确之处巧妙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以减少其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的合法与非法并无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取决于相关国家对此的态度。 现实的经济活动表明,有的避税行为虽然未违反税法规定,却侵害了国家的利益。例如我国为了鼓励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制定的“两免三减”(即自获利年度起,*9、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原是考虑新办企业起步时困难较多,有必要给予税收优惠予以扶植,但是有的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后,改换招牌又变成了新办企业,继续享受免税待遇,这实质上是钻税法对新办企业缺乏严格规定的漏洞。 税收法律的制定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随着经济活动的不断复杂化,原有的法规难免落后于新的形势,因而各国的税法均有一定的不足之处被企业利用。这种行为虽未违反法律规定,却是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钻税法空子,被认为是不道德的。税法的制定者有解释各项税收法规的权利,对于这类违反立法者意图的行为有权作出裁决。 (三)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在顺应税法意图、完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纳税方案时进行优化选择,实现缴纳最少的税款,以达到税后利润*5化的行为,也称节税。 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于年度中间开业,当年获得利润而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六个月的,可以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但当年所获得的利润,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显然,当年获利是选择纳税还是选择作为*9个获利年度享受免税就是一个税收筹划问题。 二、税收筹划的目标与意义 (一)税收筹划的目标 避税与税收筹划虽然都是合法的,但其采取的具体做法有本质上的差别。前者只针对税法上的某个漏洞,虽可取得一定的税收利益,但无助于长期的经营与发展,因为漏洞一旦堵上,投资者可能陷于困境,严重的还要承担税收惩罚的风险;后者着眼于总体的决策和长期利益,谋取的利益是合法,正当的。税收筹划由于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是完全合法的,正当的,是获得税收利益的最有效、最正确的途径。它所追求的目标具体表现在: 1、实现经济利益*5化。所谓实现经济利益*5化,就是要求总收益与总成本之差*5。无论是自然人企业,还是法人企业,对减轻税收负担的追求,是税收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也是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包括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绝对地减少经济主体的应纳税额;另一层含义则是相对减少经济主体的应纳税额。 2、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企业通过一定的手段将当期应缴的税款延缓到以后年度缴纳,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是企业理财的一种观念,也是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基本目标。与其他方式取得资金的方式相比较,延期纳税具有先天的优越性。如企业通过举债等方式取得资金,则存在财务风险,但相对而言,企业通过尽量延迟税款的缴纳,无偿地使用财政资金为自己企业的生产服务,则不存在财务风险。 3、实现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是指企业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企业通过一定的税收安排,使企业处于一种涉税零风险状态,也是税收筹划应该达到的目标之一。企业之所以要把实现涉税零风险作为税收筹划的目标之一,原因之一可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原因之二可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名誉损失,之三在客观上要求企业账目清楚,管理有序。 4、提高自身经济利益。税收筹划实现企业经济利益*5化是指在总收益不变的情况下,使得成本(尤其是税收这种外部成本)最小化。减少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理所当然是构成税收筹划目标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5、维护主体合法权益。企业一方面承担着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有合法进行税收筹划的权利。也就是说,对应交纳的税款,企业有及时足额缴纳的义务,不能偷税、漏税和逃税,但对不应缴纳的税款,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缴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目前我国法制建设尚不完善,法治水平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权利的膨胀更要求企业利用税收筹划的工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意义 在国家税收政策导向正确,税收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的前提下实施税收筹划,有助于获得额外的税收利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对企业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具体表现为: 1、企业实施税收筹划,降低了纳税成本,节省了费用开支,同时提高企业的资本收益率,使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增加,进而增加企业可支配的收入。 2、企业实施税收筹划,通过一些经济性选择条款的合理充分运用,可以把即期应纳税款延期缴纳,相当于企业从国家获得一笔无息贷款,无形地增加了企业资金来源,使企业资金调度更为灵活。 3、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选择那些税后盈利*5化的方案,以获得*5化的税后留利。 4、企业实施税收筹划之前,必须懂得纳税的对象、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和如何纳税等税法条款,并对相关的税收及其他经济法规进行详细了解与周密分析,对可能触犯税法的经济行为加以纠正与防范,使企业整体行为合法合理。这样,企业就可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查处或因抵触税收法令规定遭受处理,使企业获得了更多的税收利益。 可见,企业实施税收筹划,不仅有助于抑制偷税、逃税行为,而且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 三、税收筹划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与主要程序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企业要想有效地开展税收筹划,获得*5的经济利益,必须把握进行税收筹划应该遵循的原则,这是税收筹划取得成功的基本前提。 1、不违法原则。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以国家政府制定的税法为研究对象,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精细比较后做出的纳税优化选择。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和政策,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不违法原则是税收筹划的最基本原则,它是区分税收筹划与偷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的关键。 2、自我保护原则。既然税收筹划是在不违法或非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那么企业就应该随时注意筹划行为离不合法的距离,这就是企业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为此,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四点:(1)增强法制观念;(2)熟练掌握税收法律和法规;(3)熟练掌握有关的会计处理技巧;(4)熟练掌握有关税收筹划技巧。 3、针对性原则。这个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针对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企业所处的不同纳税环境,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税收方案,做到有的放矢。这是因为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生产经营规模,国家对其有着不尽相同的税收政策。 4、节约便利原则。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获得收益,但无论是企业自己进行税收筹划,还是请税务顾问代理进行税收筹划,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节约原则就是要求税收筹划要尽量使筹划成本降到最小程度,使筹划效益达到*5限度。另外,企业可选择的节减税收负担的方式和方法很多,税收筹划在选择各种方案时,应该尽量使选择的方案越容易操作越好,越简单越好,这就是税收筹划的便利原则。 5、综合利益*5化原则。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即实现企业所有者财富*5化,也就是说,在制订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对企业来说,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除了要考虑节减税收外,还要考虑到综合经济利益*5化。不仅要考虑企业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企业未来的财务利益;不仅要考虑企业的短期利益,还要考虑企业的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企业的所得增加,还要考虑企业的资本增值。 6、其他综合性原则。包括稳健性原则、社会责任原则和可行性原则。这些也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得忽略的原则。 (二)税收筹划的主要程序 1、要理解政府行为和掌握国家政策精神。不论作为企业的内部筹划人,还是作为税收筹划的外部筹划人,在着手进行税收筹划之前,必须通过一定的合法途径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的政策及精神,争取政府和税务机关的帮助和合作。 2、要深刻理解与把握财税机关对相关边际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这是另一项重要的税收筹划前期工作。 3、要了解企业情况和要求。对企业纳税人来说,要了解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的财务状况、投资意向、风险态度及税务情况;对纳税人的要求,要了解企业对财务利益的要求,是要求*5程度增加年度所得,还是要求若干年后资本有较大的增值,抑或既要求资本增值,又要求所得增加,两者兼而有之。对不同的要求,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案也是不同的。 4、准备相关资料。企业取得资料的途径包括:通过税务机关寄发免费的法规资料,到税务机关拿取或索取免税税收法规资料,订阅或购买政府机关发行的税收法规出版物,通过图书馆查询政府机关有关出版物和政府网站查询免费电子税收资料库,充分利用民间机构的资料。 四、税收筹划控制方法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纳税技巧与税负控制技术,在实践中呈现出灵活性、技巧性、权变性的特征,但其本身也是有规律的、有章可循的。税收筹划究其实质,就是一项在涉税零风险的前提下对纳税成本的控制技术。因此,税收筹划的过程就是寻找那些影响企业应纳税额的因素并进行有效控制。这种税收筹划控制技术或者说方法就是一种探索这种因素的捷径,它闪现一种简约的智慧灵光。所谓税收筹划方法是指企业采取各种节税和避税方法来*5限度地减少纳税义务,实现其财务利益的*5化的方法和手段。 尽管税收筹划的方法、途径很多,且各有不同侧重,但归纳起来,税收筹划方法不外乎是这样一些类型,即通过特定条款筹划、税制要素筹划、计算公式、组织形式、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等。所有这些方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一)特定条款筹划法 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企业主动利用税收政策的特定条款来实现减轻纳税成本的目的,企业可以寻找在税制设计或税收政策中的特定税收条款,并加以充分利用。这些特定条款主要包括三类: 1、差异性条款。如新办的服务型企业,按规定需缴纳5%的营业税,若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可在3年内免缴营业税;同样从事手机销售业务,联通公司在销售手机的同时提供电信服务,要缴3%的营业税,而手机专卖店(增值税一般企业)则要缴17%的增值税,两者税负孰重孰轻,需要仔细计算,其中就存在筹划空间。 2、选择性条款。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中规定了不同的纳税处理模式,对一种纳税主体规定了二选一的纳税方法,企业就可以通过测算,选择一种纳税成本较低的纳税处理模式。如,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就规定了两种处理模式,即超过原值纳税,不超过就不纳税。根据这个条款,企业就可以结合拟订售价,测算不同的售价与企业的实际利益之间的关系,寻求*3的纳税方案。 3、鼓励性条款。国家为了鼓励或支持某个行业的发展,经常制定鼓励性条款,作出免税或减税决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优惠。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就必须充分利用这些鼓励性条款,降低税收负担。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0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董事会的决议,将其依照有关规定从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或者发展基金、储备基金)转作再投资,相应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上述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的再投资中属于外国投资者的部分,可以依照税法第十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据此,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就可以利用公积金再投资的方式,享受再投资退税,从而获得相应的税收利益。 (二)税制要素筹划法 国家在开征某一税种时,会对征税范围、征税比例或标准、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等税制要素作出法律上的规定,而每个要素都会对企业应纳税额产生影响。很多企业在纳税过程中,没有充分研究甚至忽略了这些税制要素,而通过研究每个税种的这些最基本的要素和规定,往往就能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某企业实施定单式生产,在签合同、接定单时预收货款,半年左右时间交货。那么,企业收到预收货款时,是否要缴纳增值税呢?不少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既然收到了货款,不就理应纳税吗?其实不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因此,企业的纳税时间应向后推迟到交货时。纳税期的推后可以使企业暂时使用应缴税款,直到滞延期满,对企业来说等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同时,企业当期的应税所得减少,可避免其承受较高的边际税率,减轻了税收负担。 (三)计算公式筹划法 任何税种都有税额计算公式,从公式入手,寻找合理、合法的减少应纳税额的办法。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虽然计税依据、税率这两个因素在不同税种中内容不尽相同,但采取的筹划方法都从这两方面下功夫。当应纳税所得额处于某个临界点时,所得额多出100元钱,就可能多缴几千元的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三档: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税率为18%;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10万元,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税率为33%.仅从税率因素考虑,就有筹划空间。假定某企业12月30日测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恰好是100100元,如果不进行税收筹划,则企业的应纳税额=100100×33%=33033(元);若该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12月31日支付税务咨询费100元,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27%=27000(元)。比较发现,通过税收筹划,支付的费用仅为100元,却获得了节税收益33033-27000=6033(元),显然,税收筹划的作用是很大的。 (四)组织形式筹划法 在某些情况下,对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无法进行筹划,必须通过另行设立企业的方式才能实现。筹划界有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某养牛场将其养殖的奶牛所产鲜奶加工成花色奶后销售,因为进项少,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造成企业税负过重。企业可以通过业务拆分的方式开展筹划,一分为二,组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养牛厂,并将原有奶制品加工车间组建为奶制品加工厂。养牛场将自产鲜奶卖给加工厂,因属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缴增值税;奶制品加工厂收购鲜奶后加工成花色奶销售,进项增大,大大降低了企业税负。 (五)税收优惠筹划法 企业如果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就可以享受到节税的好处,因此,用足、用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不能曲解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税收优惠,或以欺骗的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并按法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放弃了应有的权益。为了加快经济发展,鼓励投资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我国税法中制定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客观上造成了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税收差距,这就为国内纳税者利用这种差距进行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常见的方法有: 1、虚设机构。在这种方法下,企业往往将机构设在经济特区,或在经济特区进行注册登记,而其业务活动不在特区而在其他地区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业务收入就可享受特区的税收减免优惠,从而减少纳税义务。 2、信托机构。在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对信托财产及所得不再负有纳税义务。利用这种所有权的合法分离,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有时,委托方往往指定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的机构作为受托方,从而享受其税收优惠政策。 3、技术引进筹划。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和引进设备时,通过使本企业的进口符合特定名义的进口项目,享受国家对进口设备的税收优惠。不过,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最关键一点是使税务部门认可确信其在免税之列,并且要努力使企业的技术经济效益报告符合海关的可行性标准。 4、挂靠科研筹划。我国对高新企业的科研项目给予了种种税收优惠,企业能否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关键在于:一是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二是获取税务和海关的批文和认可;三是努力掌握国家优惠政策项目,并使本企业进出口对象符合享受优惠的条件。 五、税收筹划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社会对税收筹划的日益认可,税收筹划必将得到全面发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基于以下三点:一是随着税务稽查力度的加大,对偷逃税处罚的加重和执法环境的改善,企业会越来越多地摒弃偷逃税的方式,进而选择税收筹划,获得合法的节税收益;二是随着人们对税收筹划研究的深入,会找到或发现越来越多的市场空间和筹划技术,税收筹划专业书籍和专业人士会越来越多,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人才基础;三是社会会越来越期望企业按法律标准来约束自身的纳税行为。 税收筹划将是21世纪最热门的行业之一,对企业决策者来说,税收筹划具有很高的“含金量”。税收筹划作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项基本权利,是适应其追求税后收益*5化的思想和动机的产物。因此,企业在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同时,获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实现了涉税的零风险,从而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又使税收筹划过程产生了积极的连锁效应。企业作出的符合国家立法意图的安排,不仅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引导投资方向,而且有助于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无疑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软科学”水平。 作者:王兴乐 作者单位:连云港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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