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关于2012年度审计科研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5-02-13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严禁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以及受理投诉举报制度(试行)》经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同时,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6831252
电子邮箱:lr_gicpa@126.com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严禁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以及受理投诉举报制度(试行)
*9章 总则
*9条 为促进贵州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健康发展,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执业行为,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会协[2012]58号)以及《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面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及电子邮箱。协会秘书处业务监管部负责受理投诉举报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包括:
(一)以不符合实际情况宣传或夸大自身专业能力获得业务的行为;
(二)以诋毁竞争执业机构名誉获得业务的行为;
(三)以低于《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及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相关办法所规定收费(以下简称“行业收费标准”)获得业务的行为。
第四条 举报投诉人可以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并附书面材料。举报人的举报应署名。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举报投诉人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 业务接受
第六条 执业机构必须在执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行业收费标准。
执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行业收费标准,制定本机构的收费具体管理办法。
各区、县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市局2012年度审计科研课题指南经市审计机关审计科研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以发布。同时,将有关课题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计科研课题指南
(一)重点科研课题。
1.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研究。主要研究审计现场质量控制、审计现场进度管理、审计现场审计业务组织形式、审计现场人力资源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
2.上海数字化智能审计系统研究。主要研究与数字化智能审计相适应的审计业务数字化分析系统、审计评价系统、审计风险评估系统、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智能审计工具组件,以及审计数据库建设。
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范研究。主要研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组织实施、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检查、审计结果运用等操作规范。
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操作研究。主要研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组织实施、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评价、审计报告的格式规范等。
(二)一般科研课题。
除上述重点科研课题外,各申报单位和部门可结合各自实际工作需要,自行选题开展一般科研课题研究。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部门应按照《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上海市审计局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申请书可以直接通过“上海审计”网站下载或者向市审计科学研究所索取)。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能对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指导。申报重点科研课题必须由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所有重点科研课题(招标课题)和市局各部门申报的一般科研课题,在申报立项时应同时上报课题经费预算。区、县审计局申报的一般科研课题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四)重点科研课题由市审计机关审计科研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书有关课题研究内容、课题研究方案设计、课题研究人员素质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或部门;一般科研课题由市审计机关审计科研领导小组审核后提出立项意见。
(五)经市审计机关审计科研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后,以立项通知书形式通知获得课题立项的单位或部门。课题研究过程中,一般不得中途变更和调整经过批准的课题立项申请书中的内容。确有变更需要的,应向市审计科学研究所提出书面课题变更申请,详细说明变更要求和理由,经过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课题研究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七)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课题立项申请书,应包括3份纸质和一份电子文档。课题申报材料报送市审计科学研究所。通讯地址:陆家浜路1388号911室;邮政编码:200011;联系人:杭 炯;联系电话或传真:63128036;电子邮箱:hjuf571xy@gmail.com(邮件主题栏内注明:“2012年课题申请表”)
上海市审计局审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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