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等13个市和重庆巫山县等74个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批复
来源:
网校
2015-02-13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务)厅(局)、林业厅(局):
你们关于申请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县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等13个市(州、盟)和重庆巫山县等74个县(市、区、旗、团,名单见附件)开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的总体要求
各试点市县要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消费模式为重要抓手,以构建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体系为关键环节,从试点市县的实际出发,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等地方特色明显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推动形成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着力构建生态文化推广体系,积极引导消费者选择经济适用的绿色环保产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逐步完善建设生态文明的体制机制保障。通过开展试点,探索不同主体功能区域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好试点的配套政策
为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工作,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对试点市县安排一定引导资金,支持有关市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并根据考核结果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关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实施意见》(发改西部[2011]1726号)的要求,在分解国家生态建设工程等资金时适当向试点市县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设任务,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等补助资金也要向试点市县适当倾斜。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各试点市县要管好用好引导资金,把资金真正用到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任务上。要加强资金统筹,在遵守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统筹使用相关渠道资金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资金投入的整体效益。各试点市县也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三、抓紧落实试点主要建设任务
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林业等部门,组织试点市县认真完善试点实施规划,合理确定试点目标,落实重点建设任务,明确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实施规划将作为考核的依据。要根据实施规划,梳理形成试点任务汇总表,明确实施进度安排,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有关市县要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将试点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四、加强试点成效的考核评估
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对试点市县进行中期考核,考核要求按照完成目标任务的50%掌握,考核结果将作为奖罚的重要依据。2016年上半年,将对试点市县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合格的市县授予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县称号,加大相关扶持政策力度。
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林业等部门,每年对试点市县进行一次考核,检查试点市县实施规划落实情况,并于次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报送上年度生态文明试点情况报告。
五、认真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林业等部门,结合年度考核和评估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市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消费模式,健全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逐步在本省(区、市)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适时召开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座谈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指导试点市县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有关地方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基础研究,围绕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措施,以及生态文明实现程度评估办法等问题,结合试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形成相关政策建议。
附: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县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国 家 林 业 局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2017-02-03
-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5-02-15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2010年燃煤机组扣减脱硫电费的通知 2015-02-15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型管理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2-15
-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为全体会计师事务所配置电子邮箱的通知 2015-02-15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成都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5-02-15
-
关于建立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简报的通知 2015-02-15
-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手工过渡屠宰场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调整典当行变更换证工作流程的通知 2015-02-15
-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维护行业正常竞争秩序打击压价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 2015-02-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2-15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2015-02-15
-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注册会计师>特约撰稿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河南省2012年度会计科研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2015-02-15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河源市光伏并网发电综合农业应用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2015-02-15
-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特约撰稿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项目等上网电价的通知 2015-02-15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国电电力东源蝉子顶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2015-02-15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