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5-02-13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2012年度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度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计划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2年度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计划
为深入持续实施行业人才战略,全面提升全省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和诚信水平,根据2012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和《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工作指导思想及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度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要求,加强行业专业队伍和诚信文化建设,深化培训内涵,突出培训重点,调整培训结构,提高培训效果,充分发挥中注协、省注协和事务所各自优势,分类推进培训工作开展,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总体思路
针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特点和会员培训需求,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和专业队伍建设工作,分层次、分批次开展行业培训工作。省注协将以行业拔尖人才培训为统领,继续与北京等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及吉林大学商学院、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等大专院校合作,对行业拔尖人才进行专门培养;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主任会计师(股东合伙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与兄弟省份合作举办主任会计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中高层业务骨干主要委托三所国家会计学院进行面授培训,拓展视野,提升管理能力和执业水平;加大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大力推行网络化教育,面授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分别举办省注协远程视频培训和网络培训,全面提高行业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继续实施“双培”工程,坚持党员教育与行业诚信执业相结合,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和思想政治教育;继续开展对非执业会员的网络培训。
二、培训总体安排
2012年度省注协计划举办培训班10期(详见附件一)。培训采取远程教育、网络培训、面授、专项培训、实地调研和考察交流等形式。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各按50%的比例参加面授和网络培训,注册会计师按照面授和网络培训一年一轮换,两年一轮回的原则参加继续教育。其中:2012年举办4期远程教育培训班,培训注册会计师700人;通过网络培训注册会计师750人;举办2期行业拔尖人才培训班,培养拔尖人才50人。
省注协举办2011年批准注册人员、主任会计师等专题培训、实地调研和考察交流等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具体申报
(一)今年,各事务所参加远程教育和网络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应分别占本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数量的50%.省注协举办4期远程教育培训班,已按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的50%比例,统一分配到各期培训班(详见附件二),各事务所要结合执业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确定参加远程教育的注册会计师,并于5月28日-31日,以事务所为单位,将注册会计师远程教育培训报名表报省注协会员服务部(详见附件三),电子邮箱:wangping@cicpa.org.cn,传真:0431-88591825,0431-88591823.各事务所须在6月4日前,登陆省注协网站(www.jlicpa.org.cn),点击首页左侧“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报名”栏目,输入省注协确定参加各期培训班的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网络报名。
(二)各事务所参加网络培训的另外注册会计师,也应在5月28日-31日,以事务所为单位,将注册会计师网络培训报名表报省注协会员服务部(详见附件四),并到省注协财务部办理网络学习手续,领取网络学习卡。网络学习时间为7月1日至10月31日。
四、培训管理
一是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行业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按照行业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为行业拔尖人才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和条件。要认真组织本事务所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参加行业组织的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积极为注册会计师提供成为行业拔尖人才的选拔机会。
二是各事务所要进一步提高行业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妥善处理开展业务与学习培训的关系,根据省注协的培训计划和各期确定的培训人员组织参加培训,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不按期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不得中途换人,不得冒名顶替。因培训场地和培训资源有限,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不按期参加培训、中途换人、冒名顶替的注册会计师一经发现,将不再提供培训机会,视同未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将不予通过。省注协将建立培训通报制度,加强培训管理和考核,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将各事务所培训情况及时通过省注协网站予以公布。
三是参加网络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对于未完成培训学时或考试不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将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其他培训,视同未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将不予通过。
四是各事务所选派参加北京、上海、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培训结束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将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省注协会员服务部备案。
五是各事务所要积极发挥培训的基础作用,制定本所培训计划,建立专人负责制度,积极培育和充分利用自身的培训能力,通过业务研讨、案例分析、新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内部培训工作。要在完成行业强制培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事务所内部培训,为做好审计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业务保障。
在2012年度省注协培训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全省事务所要立足行业长远发展,认真落实行业人才培养战略,认真组织督促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保证继续教育的培训效果,切实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行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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