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
来源:
网校
2015-02-11
高顿网校为考生准备了史上最全的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指南,轻松学习,简单、高效,让考试So Easy!了解详情》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精神,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14]30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现行涉企收费项目,规范整合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逐步把涉企收费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涉企收费。
1.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填报《陕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登记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撤销取缔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的收费项目一律依法依规取消。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收取。
2.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按照统一格式填报《陕西省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登记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
3.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规范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
(二)建立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设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1.省级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本部门涉企收费项目,包括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进行填报,之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形成陕西省涉企收费初步清单。
2.对涉企收费初步清单进行进一步审核确认。由省财政厅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提出涉企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编办,负责提出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由省物价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规范,拟定我省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目录。
3.对审核后的涉企收费清单(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清单、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目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请省政府审定后颁布执行。
4.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对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建立涉企收费项目清单。
(三)建立涉企收费常态化公示制度。
1.省财政厅负责研究建立政府性基金常态化公示办法,同时商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常态化公示办法,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公示。
2.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编办等部门,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对价格进行调节。对需要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施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3.各市、县(市、区)要把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适时对外公开,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建立“陕西省企业负担数据库”,及时监测反映企业负担情况,为监督和调整涉企收费政策提供依据。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模式,成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中小企业局、省物价局、陕西银监局等部门参加的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审查清理。
1.省级各部门要认真对各自系统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按时填报《陕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登记表》和《陕西省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登记表》。凡中央、省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设立的收费项目、基金或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由省级有关部门填报,并负责后续的清理工作,其他项目由市、县政府分级负责。此项工作在12月10日前完成。
2.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梳理规范,形成陕西省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和收费目录。此项工作在12月20日前完成。
3.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上工作时间节点,对本级涉企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三)认真组织实施。
1.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清理后形成的涉企收费清单(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清单、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目录,报请省政府审定,此项工作在12月25日前完成。经省政府同意后,分别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行公示,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清单外的涉企收费一律取消,如有违规收费行为的,企业有权拒交、举报和投诉。
2.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本地区涉企收费项目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2017-02-03
-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5-02-15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2010年燃煤机组扣减脱硫电费的通知 2015-02-15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型管理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2-15
-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为全体会计师事务所配置电子邮箱的通知 2015-02-15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成都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5-02-15
-
关于建立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简报的通知 2015-02-15
-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手工过渡屠宰场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调整典当行变更换证工作流程的通知 2015-02-15
-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维护行业正常竞争秩序打击压价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 2015-02-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2-15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2015-02-15
-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注册会计师>特约撰稿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河南省2012年度会计科研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2015-02-15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河源市光伏并网发电综合农业应用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2015-02-15
-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特约撰稿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项目等上网电价的通知 2015-02-15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国电电力东源蝉子顶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2015-02-15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