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劳务派遣如何缴税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黄襄亚 卢越冰日期:2013-09-29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美国B企业派遣了3名管理人员到位于我国的该公司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子公司为此每年要支付巨额派遣费给B公司。此笔派遣费是否要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B公司与子公司的《派遣协议》约定:从2013年~2016年,美国公司向中国子公司派遣人员从事财务和技术管理。子公司应向美国公司支付派遣费,美国公司单独负责向派驻人员支付其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福利费,美国公司承担派遣人员的工作责任和风险,根据子公司对派遣员工的评价,对其进行考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9条规定,非居民企业(以下统称“派遣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如果派遣企业对被派遣人员工作结果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和风险,通常考核评估被派遣人员的工作业绩,应视为派遣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提供劳务;如果派遣企业属于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企业,且提供劳务的机构、场所具有相对的固定性和持久性,该机构、场所构成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 美国B企业属于《中美双边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企业,派遣劳务时间也达到常设机构规定的标准,收取的派遣费数额巨大,远远超出所支付的工资薪金,因此应就取得的派遣费缴纳企业所得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7}*]> 国标税控机购置费可税前列支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厂区建绿化工程可按固定资产入账吗?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7}*]> 为一机多票系统购置设备如何涉税帐务处理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原创> 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帐务处理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如何税前列支?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