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人民主权原则的有关问题还不了解,那就赶紧来看看高顿小编整理的法学考研宪法学考点“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信息吧!

对于宪法的几大原则,一直以来都是主观题的常考点,大家在分析的过程中往往流于表面,没有深入抓其本质,因此论述缺乏理论依据和支撑,含糊其辞,显得空洞套路。在理解这一考点时,我们应当把握其内在含义,了解主要学说观点,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制度的优越性去具体阐释。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该条文对我国政体和政权组织形式做了规定,政体是政权的宏观体制,说明政权的组织过程和基本形态,而政权组织形式侧重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政体通常有君主制、共和制、贵族制、民主制等而政权的组织形式有总统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委员会制、半总统半议会制、人民代表大会制等。因此,要准确的认识到我国的政体是人民共和国,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这就是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政体下的主要体现。人民主权原则是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一项近代民主国家的基本原则,它已经成为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共同准则。人民主权原则对立面是封建专制的主权在君、君权神授的思想。英国思想家洛克在批判的分析霍布斯的君主主权基础上,提出了议会主权的思想。
卢梭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提出了人民主权学说。他提出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高权力,人民是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根据契约协议的产物,政府的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国家的主人是人民,人民委托治理者治理国家。
结合我国国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作为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主要是由于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式的民主,其理论也来源于人民主权和议会主权原则。依据议会至上的原理,我国反对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我国建立之初的间接民主制的然要求。
我国人口总多,地域辽阔,交通通讯不发达,代议制度是有效可行的办法,因此,通过选代表来行使民意有其正当性和要性,因此,我国国家权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各国家家机关分工,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从根本上才能保证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真正行使。
本文内容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
关于法学考研宪法学高频考点“人民主权原则”的内容,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有其他考研考试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就请登录高顿考研频道看看吧。
小编为2024考研的小伙伴们准备了有关法学考研的学习资料,点击下方蓝色图片即可领取哦~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该条文对我国政体和政权组织形式做了规定,政体是政权的宏观体制,说明政权的组织过程和基本形态,而政权组织形式侧重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政体通常有君主制、共和制、贵族制、民主制等而政权的组织形式有总统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委员会制、半总统半议会制、人民代表大会制等。因此,要准确的认识到我国的政体是人民共和国,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这就是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政体下的主要体现。人民主权原则是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一项近代民主国家的基本原则,它已经成为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共同准则。人民主权原则对立面是封建专制的主权在君、君权神授的思想。英国思想家洛克在批判的分析霍布斯的君主主权基础上,提出了议会主权的思想。
卢梭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提出了人民主权学说。他提出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高权力,人民是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根据契约协议的产物,政府的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国家的主人是人民,人民委托治理者治理国家。
结合我国国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作为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主要是由于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式的民主,其理论也来源于人民主权和议会主权原则。依据议会至上的原理,我国反对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我国建立之初的间接民主制的然要求。
我国人口总多,地域辽阔,交通通讯不发达,代议制度是有效可行的办法,因此,通过选代表来行使民意有其正当性和要性,因此,我国国家权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各国家家机关分工,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从根本上才能保证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真正行使。
本文内容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
关于法学考研宪法学高频考点“人民主权原则”的内容,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有其他考研考试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就请登录高顿考研频道看看吧。
小编为2024考研的小伙伴们准备了有关法学考研的学习资料,点击下方蓝色图片即可领取哦~
展开全文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考研热搜
-
法学考研法制史高频考点:汉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高顿教育 2023-08-01 14:49:26
-
法学考研法制史高频考点:中国法的起源 高顿教育 2023-08-01 14:47:44
-
法学考研法制史高频考点:夏商周立法活动 高顿教育 2023-08-01 14:29:55
-
法学考研法制史高频考点: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制的发展变化 高顿教育 2023-08-01 14:27:46
-
法学考研法制史高频考点:法典内容的变化 高顿教育 2023-08-01 11:33:11
-
法学考研法制史高频考点:西周至秦汉的司法制度 高顿教育 2023-08-01 11:31:18
考研
证书星级
距离考研考试仅剩
天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简称“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是一项选拔性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大学数学等公共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加入全国统考的学校全国统一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中外合办等。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种。
加载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