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发生以后,四川审计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总体部署,创新审计理念和方式,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构建起审计厅负总责、重灾区为主导、对口援审和购买社会审计服务为补充、内部监督为基础的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体系,及时启动省内异地援审机制,统一组织灾区审计机关和援审人员对重建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规划实施和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五位一体”的跟踪审计。三年来,审计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着力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参建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提出意见建议,深化审计效能,跟踪审计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与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三年来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四川省委、省政府积极探索“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新路子,切实担负起“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主体责任,积极创新我国新时期重大灾害的救灾和重建工作体制机制,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奋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过三年的共同努力,灾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大幅度提高,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抵御灾害能力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灾区产业迅速恢复并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16年6月底,由地方承担的项目已完工2382个,完工率达到98.47%;累计完成投资781.99亿元,投资完成率达到98.76%。从总体看,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任务已胜利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重大成就。
一是坚持规划[*{c}*],实现科学重建。省级各部门和灾区政府始终以国务院总体规划为总遵循,坚持规划[*{c}*],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建立规划动态优化调整机制,科学务实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二是突出民生优先,实现为民惠民重建。把保障民生紧迫需求和科学建设美丽家园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城乡居民住房、地质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优先推进并始终快于总体进度的原则,*5限度集中资源支持城乡居民住房、教育卫生类项目率先完成。
三是创新“五总”机制,实现高效重建。面对建设任务重、时间集中、技术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在灾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上探索实施了规划设计总负责、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总管理、规划建设总督导、组织领导总指挥的“五总”模式,为重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提升质量水平提供了保证。
四是牢牢守住底线,实现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组织开展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实现了监督全覆盖,保证了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由于灾后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资金量大,跟踪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完善和纠正的问题。2014年和2015年,审计厅均在门户网站公告了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
二、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共派出审计人员3281人(次)、组成474个审计组,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资金和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其中对440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三年来,审计共查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不符合政策规定、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规招投标等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770个;对已送审的竣工结(决)算项目,核减高估冒算投资9069万元;共提交审计报告630份,提出审计建议1158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6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线索17件。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将主要问题整改纳入政府督办事项,确保审计建议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雅安市委、市政府要求涉及问题的地方和部门,坚持边审边改、以审促改,通过“发点球”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绝不容许触碰红线的行为再度发生;涉及问题的部门单位均由一把手作为整改*9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分解整改责任,确保限期完成。
(一)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审计机关坚持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实施监督全覆盖,对财政部门筹集、管理、使用和结存重建资金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资金使用量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审计发现,一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问题35个,涉及金额5.97亿元。如部分地方和单位将重建资金挪作他用、编制虚假资料获取资金。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171个,涉及金额14.43亿元。如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未针对重建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三是造成资金损失或浪费问题62个,涉及金额2738万元。如重复或不符合标准领取农房重建补助资金,责任主体划分不准确造成损失等。
针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灾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违规使用的资金立即进行归垫,对违规发放的补贴立即组织清退,对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及时组织查处。截至目前,问题整改257个,整改率96%,涉及金额20.02亿元。如审计查出四川耀达劳务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骗取重建资金的问题,雅安市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查处,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额归垫,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审计机关紧紧围绕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加大对投资失控、规避招标、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审计发现,一是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42个,涉及金额1.63亿元。如部分项目业主未按合同约定对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有效监管,项目管理公司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理单位未严格执行监理规范。二是规避招标、企业围标串标等问题18个,涉及金额1.09亿元。如52家投标企业涉嫌围标和串通投标,个别项目评标委员会未严格履行职责导致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通过评审并中标。三是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100个,如部分项目开工时未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建设用地、环境评价等审批手续,违规将可研图纸用于施工招标,个别项目未经竣工和消防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四是地质灾害治理、环保政策执行等方面的问题8个,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导致投产企业污水直接排放。
针对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灾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及时交付、尽快发挥作用。截至目前,问题整改334个,整改率91%,涉及金额2.61亿元。如雅安芦天宝飞地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引起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建设进度,涉及的污水处理厂已于2016年6月进行了竣工验收,将尽快投产运营。
(三)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经对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的履职尽责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问题134个,如个别发展改革部门在部分项目前置要件不齐情况下仍批准可研报告,在核准项目自行招标方式时未认真对业主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个别财政评审部门对中介机构编制的财政评审控制价的审核不认真,工程量清单漏量、漏项造成在办理项目结算时的造价纠纷。
针对职能部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灾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了依法监管,强化了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目前问题整改129个整改率96%。如雅安市财政评审中心未按规定组织实施评审、引发造价纠纷的问题,市政府迅速督促整改落实,目前正建立完善项目财政评审的质量控制标准和对参审中介机构的监管制度,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纠纷问题。
截至目前,三年来审计查出的77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720个,整改率为94%,涉及金额22.63亿元,有21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理。由于部分整改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等客观原因,尚有5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审计执行督查力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灾区审计机关还将继续加强对已完工项目的结(决)算审计,严把工程造价确认的最后一道“闸门”,切实提高灾后恢复重建投资的绩效水平。
本文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